据辽宁法制报报道,2000年5月以来,在沈阳市的一些公园和运河沿岸,连续发生多起以恋爱男女为侵害目标的杀人、强奸、抢劫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极为残忍,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沈阳市公安局将该案定为沈阳市2000年“串联54号”系列案件。
2003年“百日会战”,省公安厅又将此案列为“三号公案”。经沈阳市公安局广大民警坚持不懈的努力,此案于7月15日成功告破。据犯罪嫌疑人王强交代,自1991年以来,他结伙或单独在铁岭、开原、沈阳、上海、北京等地共实施杀人、强奸、抢劫作案38起,杀死、杀伤57人,强奸妇女14人,抢劫财物折合人民币20多万元。
那么,犯罪嫌疑人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呢?请看——本报独家披露
我从未感受过家庭的温暖
我叫王强,今年28岁,是开原市马家寨子乡杏花村人。我的父母都是农民,有一个弟弟在大连渔船上打工。我只上过小学一年级,二年级上了没几天就离开了家,只认识自己的名字和几个简单的字。
在我的记忆中,我从来没感受过家庭的幸福和童年的快乐。我爸是一个赌徒,打我记事起,他一天到晚就是赌,赢了回来就喝大酒,输了就拿我妈和我们哥俩出气,不是打就是让我们跪着,有时一跪就是半宿。因为他不务正业,家里穷得只剩下一铺炕和一口锅了,连吃饱肚子都困难。
在我8岁那年,我妈实在受不了了,就和我爸离婚了。6岁的弟弟跟了我妈,我跟了我爸,但我爸根本不管我,把我往爷爷奶奶那里一扔,就又去耍钱了。我爷我奶也不愿管我,动不动还骂我、打我。
我一直到13岁才上学,上了一年多,我就不上了,整天在外面瞎溜达。我先是到了铁岭市,肚子饿就向别人要,晚上就睡在“票房子”(即火车站),就这么过了半年左右。有一天,我在车站里看见有一节车厢拉的都是草袋子,就爬了上去,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等我醒来火车已经到了沈阳。就这样,一直到我被抓,这十几年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沈阳度过的。
我发誓将来要打出一片天
刚到沈阳那阵儿,我主要在沈阳站、太原街一带讨要、当乞丐。那些地方像我一样要钱要饭的小孩很多,都是因各种原因从家里跑出来的。由于我长得小,又是刚来的,他们中许多人都欺负我,我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有一次,我被人打得昏死过去,醒来时浑身是血,我咬着牙爬回了火车站。但我没服,当时我就发誓:将来非打出一片天不可。可能后来作案时杀人不眨眼的狠劲就是这么一点一点练出来的。
后来,我遇见一个30多岁的人,叫王森林,他对我说,“这么要饭能要多少,跟我学点‘手艺’吧。”我想这也挺好,便拜他为师,学起了掏包。第一次掏包才偷了2元钱,被“师傅”臭骂了一顿。跟着“师傅”两年,我的“手艺”见长,最多一次是掏了4000元。1991年6月,我正在掏包时,被警察抓了现行,被劳教2年。
从劳教所出来后,我没回家,也没找“师傅”,而是直接到沈阳火车站找到了原来在一起掏包的小伙伴。我觉得掏包来得太慢、太累,不如抢劫来得快。于是,我们买了刀,到处寻找目标。第一次抢劫是在1993年秋天的一个晚上,大约20时许,在太原街的一个胡同里,看到一个30多岁的男人,我们一帮人一起冲上去把他打倒,从他西服里搜出2万元。尝到这个甜头后,我们便一发不可收拾,犯罪也上了一个台阶。
组建团伙疯狂抢劫情侣
在与这些人合伙抢劫中,我始终感到这些人杂,不托底,总是担心有人把我“撂了”(检举)。因此,我就逐渐脱离了这些人,回老家带出几个人一起干。我找同伙的标准有三个:一是同乡,二是家中贫困,三是岁数不大。我带出来的有杨兴波、赵俊鹏、戴军和谭涛、谭勇兄弟等人。在沈阳作案期间,他们住的、吃的、用的都是我负责,但有一条:必须听我的。有了自己放心的同伙,我的胆子更大了,一到晚上就经常带着他们在沈阳一些公园转悠,寻找那些“野鸳鸯”,然后冒充警察敲诈,后来干脆见到恋爱男女就下手抢劫。1994年夏季的一个晚上22时许,我们溜达到南湖公园,在湖边的一个僻静处发现一对情侣,便上去索要钱物,遭到拒绝后,我们掏出刀来扎这对男女,直到把他们打入湖中。
为了保证作案成功,我还有意培养手下这些人的胆量和能力。有一次在青年公园里,见到一对青年男女,我让杨兴波和戴军先上去,可他俩折腾半天也没整服人家,我顺手操起一根木棒子,照着男的脑袋就是一下,这男的当时就倒下了,女的吓得也不喊了,我们翻走了两人身上所有的钱物,我还把女的拽到旁边的树林中强奸了。
从1994年以来,我带着他们在沈阳、铁岭、开原、北京作了许多案件,具体是多少,我也记不清了,最多时,连续几天晚上都出去。如果抢得多了,我还根据每个人在作案中的表现给他们一点零花钱,好让他们死心塌地地跟着我。
我对女人特别仇恨
在我们这伙人中,我也一直担心人多嘴杂,怕有谁“掉脚”把我“撂”出去。果不其然,1996年初,真有人把我给“撂”了。我咬着牙硬挺,只承认冒充警察敲诈这一件事,结果还真“挺”了过去,被劳教3年。这件事促使我抱定作大案一定要“单干”的决心,因此,第二次从劳教所出来后,我的犯罪也就越来越疯狂。
1998年12月4日,我被提前半年释放。出来的当天晚上,我就直奔沈阳南运河边,见一个女青年在河边散步,我上去用木棒子将其打倒,把她强奸了。没过几天,我又在沈阳西塔地区将一女青年用铁棒子打倒后强奸。从劳教所出来的仅第一年里,现在能想起来的自己单独作案就有20多起,杀死十几人,不知是死是活的也有十几人,强奸七八个人。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逐渐养成了残忍、暴躁的性格和极强的报复心理。结婚没几年,老婆就让我给打得离婚了。我被女人“撂”出去过,所以我对女人特别恨,有几次在我强奸的时候,她们求我别杀她们,我还是把她们杀了,而且杀得很难看,故意死后还让她们裸露。
记得,在和平区解放电影院附近有一个干洗店,平时我到这个店洗衣服,这家人看不起我,总向我要高价,我就记恨在心,产生了杀这一家人的想法。2000年七八月份的一天,大约是凌晨四五时许,我带着两把杀猪刀来到了这家干洗店。敲门时,是老太太开的,其他人不在,我上去就是一刀,把她刺倒。她捂着伤口问我为什么杀她。我告诉她,“就因为你家总管我要高价。”老太太说,“那你为什么不说呢?”我说,“我不愿跟你们浪费口舌,这样干脆。”接着又刺了她几刀,一直把老太太刺死,抢走了她耳朵上的金耳环还翻出来几百元钱。
我有几次差点让警察抓到
从第一次杀人开始,我就清楚警察肯定天天在抓我。我也确实遇到过不少次便衣警察,他们有装捡破烂的,有男扮女装的,还有装成谈情说爱的。有几天晚上,我在北运河边看见一对便衣警察,第一天在那里,第二天还在那里,我连去了3天,他们也没挪地方,一看就是“蹲坑”的。发现了他们的破绽,我就与警察“兜起了圈子”,你在这边“蹲”,我就到那边“干”。确实也有几次差点让警察抓到,多亏是晚上,我提前把凶器扔了,他们盘查了一会儿,就把我放了。
最危险的一次是2000年,大约在七八月份的一天凌晨1时许,我爬上西塔一个刚结束施工的楼房,在二层的一间房子里,看到一个女的在客厅里睡觉,旁边房间里有七八个民工模样的男人也在睡觉。我悄悄地走近这个女的床前,用铁管子照着头部就是一下,这女的当时就没气了,然后我翻了她的衣服,没有翻到钱,就把她强奸了。当我顺着楼外脚手架刚爬下楼时,就发现一辆“110”警车开了过来,我连忙把手中铁管子和身上带的杀猪刀扔了,几个警察上前简单地搜了搜我身上,又问我这个时间干什么去。我说到“十二线”批发市场去卸菜。我对沈阳很熟,知道这附近就是“十二线”。可能这几个警察看我穿得像个打工的,说得也像那么回事,就没再问什么,开车走了。其实,别看我表面装得十分镇静,实际心里十分紧张,再问两句,我就肯定得露馅。
我就喜欢和警察较劲
这些年来我就是靠犯罪生存的,成了职业杀手,以至现在好像有了“杀人癖”,隔几天不杀人和抢劫、强奸,心里总好像有点什么事儿似的。2000年5月9日、10日、11日的连续3天夜里,我在沈河区的南运河边的翠园内、皇姑区的北运河的将军园内、北陵公园的西北角等地一连将六对男女杀死,抢劫了几百元钱,强奸2人。
犯罪时间长了,我也感觉自己的心理有点儿不对,不但在杀人、抢劫中获得刺激和快感,而且还有意识地与警察“较劲”。2000年7月份的一天晚上,我在开原市的城郊乡许台村里溜达,想找个地方弄点儿钱。走到一家养鸡户房边,我用刀将这家纱窗划开,钻进了屋里。炕上有3个人正在熟睡,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和一对两口子。我上前用洋镐尖对着男的太阳穴就是一下子,然后又平拍了两个女的脑袋,这3人一声没出就死了。接着,我在屋里翻了一气,也没翻着钱,就把那个女孩拖到院子里,用她自己的衬衣将一脑袋的血盖上,然后奸尸。事后,我把镐头就扔在现场,也没马上离开开原市,就想看看警察是怎么破案。结果几年了,也没人找我。
最近几年,我也想过,我这辈子没文化、没技术,除了犯罪干什么也不行。但就这么打打杀杀,搞不到多少钱,也不是个事儿。所以,我一直琢磨着找机会干把“大的”。
干“大的”就需要买一把枪。我曾合计过银行的运钞车,也知道沈阳“1·18”抢劫运钞车大案。但觉得我还没有那么大的能耐,还是“干”典当行、金银首饰店好一些。为此,我曾专门带了4万元到广州买枪。在广州转了好几天,托“朋友”找到个卖主。六四手枪500元一把,子弹10元一发。就在我要买时,一个“朋友”提醒我:卖枪的弄不好是警察故意放的“线儿”,搞不好你前脚买完,后脚走不了几步就会有人抓你。合计再三,最后我还是没敢买。这次要不是公安机关把我抓住,我早晚还得买把枪,肯定会干一把“大的”。至少今年还得要几条人命。
我用赃款赌博和找小姐
从杀人的第一天开始,我就知道早晚会有现在这一天。所以,我从不积攒钱财,有钱就花。打工装扮是我晚上作案的工作服,故意弄得又脏又破,作案后藏起来,换上高档衣服。这些衣服一般都放在洗衣店里,沈阳市许多洗衣店里都有我的衣服,连铁岭市、开原市的洗衣店也存放有衣服,为的是换着方便。有的衣服在洗衣店里一放就是一两年,反正有领取的单子,丢不了。我的主要消费是打麻将和找小姐,和平区的不少麻将馆我都去过,最多的一天输了三四万元。找小姐我也花了不少钱,曾经专门为包小姐还租过房子。我听说沈阳XX宾馆有高级小姐,不少还是会说外语的女大学生,就专门去了几次,每次消费都是几千元。有时我一高兴,还经常顺手甩给小姐一两千元小费。如果让我说我这一辈子,那就是混,混到哪算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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