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2日讯(记者桑海波通讯员杜庆波)由于消费者维修商品时图方便不带维修卡,虽然商品经过多次维修,维修卡依然是空白,使得维权时频频遭遇难题。记者近日从济南市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市中区消协了解到,多数消费者投诉时因无法提供商品维修证明,使得消协的调解颇有难度。
去年12月,家住二七新村的张先生新购买的电视机出现画面不清晰问题,他立即向商家提出退换要求,厂家工作人员简单维修后电视机恢复正常。此后,电视机又多次出现类似问题,今年1月,张先生向商家提出退货要求,双方协商未果,张先生便向市中区消协投诉。但由于厂家的多次维修没有留下记录,给张先生的维权增加了难度。
从市中区消协和济南市12315申诉举报中心了解到,他们处理的不少消费纠纷,消费者往往提到商品经过维修,但又拿不出任何记录,致使其合法权益不能很好维护。市中区消协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维修卡不按规范填写或维修记录不全,就可能为以后的维权设置障碍。
据了解,按照商品“三包”的有关规定,“三包”期内,商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凭维修记录要求销售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退货。因此,消协有关人士提醒,当商品出现问题进行维修时,一定要求维修人员填写修理记录,以备将来商品再次发生问题时,作为商品维修或者退换货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