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搜身”应及时举报 四川新闻网-四川工人日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消息深圳一韩资工厂给一名女主管安排了这样的工作:为了防止工人偷带产品出厂,她要不定期对出厂男、女员工进行搜身;为了提高工人的工作效率,她还会闯进男厕所督促员工尽快如厕。厂方的种种举动引发了工人的极端反应,3月14日下午,5名男工人爬上工厂6楼楼顶,以死抗议工厂侵犯人权之举。当天下午3时45分,劳资双方的楼顶谈判结束,当5名工人离开楼顶时,工厂外的围观人群中响起了阵阵掌声。
事实上,类似的工厂员工被搜身事件,近年来已发生过多起。
北京大学法学院劳动法专家叶静漪教授说,只要我国目前“强资本、弱劳工”的局面没有根本改观,像深圳这样的搜身事件就不可能一下子根除。
当前劳资纠纷频发的现象也引起了刚刚返回选区的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
政协委员姚建亭谈到,由于多种因素影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劳资之间的对立情绪不断增加,社会稳定受到了严重影响。他建议,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依法监察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执法监督处马瑜处长认为,劳动者在遭遇诸如“搜身”这类不法侵害时,完全可以及时向当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有义务为举报者保密,并对实施侵害行为的资本方予以惩处。但是,由于农民工等许多劳动者受教育水平不高,维权意识不强,因而导致一些企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淡漠。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表示,员工维权要有自己的工会组织。而且,工会维权不仅是在侵害发生以后才维权,而是包括代表职工和经营者谈判、签订劳动合同等。
温铁军分析,搜身事件“屡曝不绝”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前我国很多地方为了发展经济、招商引资,忽视甚至是“出让”了对企业的依法监督。不少地方政府抱着“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的想法,袒护甚至是掩盖一些企业的不法作为,这纵容了部分企业经营者不遵守法律、不尊重劳动者的思想和做法。(万兴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