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丹东讯(记者 车驰)46岁的丈夫患病瘫痪,农妇一把火将丈夫烧死。
近日,丹东市宽甸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故意杀人案。
丈夫瘫痪 农妇不堪重负
据了解,现年42岁的王远珍于18年前与前夫离异后,带着孩子嫁给了宽甸县步达远镇四林村村民李景财,开始了平静的新生活。
2002年,李景财突患脑血栓。经过治疗,虽然生活可以自理,但繁重的农活已经干不动了,王远珍一人撑起农活和家务,她拼命干活,维持这个家庭。
去年初,李景财脑血栓复发,抢救过来后,全身瘫痪,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繁重的家务已经压得王远珍喘不过气来,每天还要伺候身高1.80米的丈夫吃喝拉撒,她感到心力交瘁。
心起杀机 农妇纵火烧夫
王远珍本想离家出走,但想到自己走后丈夫没人管,又不忍心,于是她想先杀死丈夫,再离家出走。
去年4月8日23时许,李景财睡着了,心事重重的王远珍在看电视,突然停电了,王远珍点燃了一根蜡烛,借着微弱的烛光,看着熟睡着的丈夫,杀死丈夫的念头一下子在她的脑海中极度膨胀起来。王远珍用蜡烛点燃了糊墙的报纸,顿时烈焰飞腾,当时,王远珍跑到外面的厕所里,任火势蔓延。
消防人员调查起火原因时,王远珍慌称是丈夫抽烟引发了大火。派出所3次找王远珍谈话,她也没承认。
虽然王远珍这样说,但当地派出所和村民仍感到这场大火有些蹊跷。
投案自首 农妇获刑12年
房子被烧毁了,没地方住的王远珍搬到李景财的哥哥家居住。
李景财的哥哥感觉这场火很蹊跷,不时劝导王远珍:“如果是你放的,赶紧去自首,不然让派出所破了案,你的命都要保不住了……王远珍的心理防线渐渐崩溃。去年4月19日,王远珍走进派出所,主动交代了放火杀人的犯罪经过。
因为王远珍投案自首,认罪态度又较好,并考虑具体犯罪情节,近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王远珍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