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反分裂国家法》将促进两岸关系发展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昨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秘书长陈新欣表示,《反分裂国家法》的通过,对于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反分裂国家法》明确宣示:“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该法针对台湾海峡两岸之间有关和平统一的协商和谈判明晰规定,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和谈判:(一)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二)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三)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四)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五)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六)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陈新欣表示,这隐含表明,未来两岸的协商和谈判可以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就和平统一后的诸多重要问题展开商谈,这是充分照顾台湾同胞意愿及利益的体现。
陈新欣说,《反分裂国家法》对于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以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条件的规定,与绝大多数主权国家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法律底线一致。对于台湾方面而言,只要不出现“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的情况,就不会导致“非和平”的问题。
两岸故事 兄妹隔绝56年仅见一面
郑女士今年75岁,她在台湾的大哥85岁。“我不知道我们还能见几次面。”郑女士告诉记者,分别56年来,他们仅见过一次。
郑女士祖籍山东,现住上海。她18岁那年,大哥随部队去了台湾。之后漫长的40年间他们没有任何联系。
郑女士回忆说,1988年的秋天,她忽然收到一封信,信是台湾的大哥寄来的,他通过老家的亲戚打听到了郑女士在上海的住处。
“哥哥在信上问候妈妈、爸爸和两个姐姐。郑女士的父母分别于1949年、1963年去世,两位姐姐后来也相继去世,而这一切远在台湾的大哥一无所知。
1991年,大哥要来看望妹妹,但是在机场被儿孙阻拦。
“哥哥那时71岁了,他有心脏病。”郑女士说。“医生说隔绝40多年后亲人团聚,容易太激动,担心出事。”
1997年,郑女士飞往台湾高雄,见到了哥哥。
如今,郑女士和哥哥都已年迈,承受不了旅途劳累。
哥哥的孩子们对郑女士说,他们都想2008年来北京看奥运,看姑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