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王强:男,满族,1975年生于辽宁省开原县,小学文化。涉嫌杀人、强奸、抢劫罪被提起公诉。其中杀死45人,强奸10人。
同伙:赵俊鹏:男,满族,1978年生,初中文化。王强同乡,涉嫌抢劫、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
同伙:杨兴波:男,满族,1978年生,初中文化。王强同乡,涉嫌抢劫、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
同伙:张百岩:男,满族,1972年生,初中文化。王强同乡,涉嫌抢劫、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
同伙:赵俊伟:男,满族,1981年生,初中文化。王强同乡,涉嫌抢劫、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
昨日,沈阳中院开庭审理全省“三号公案”,身负45条人命的“杀人恶魔”———王强及4名同伙受审。
由于案情涉及部分被害人的隐私,法院决定此案不公开审理。
据王强律师———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的李长仁律师介绍,法庭上的王强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嚣张,低下头如实供述了自己所犯下的滔天罪行,“除两起强奸外,其他案件他均供认不讳。”
据李长仁介绍,法院原定4天的庭审,“鉴于王强的如实供述,仅进行了一天后就全部审理完毕。”
16时许,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王强家属悲与悔
开庭前离去的母亲:“不怨孩子,怨我!”
王强的母亲刘某,在开庭前周就在家中为儿子准备东西———一身新衣裳。但昨日,在即将面对儿子时,51岁的母亲在走进法庭的一瞬间选择了“离开”。
当得知儿子竟杀死了45个人时,这位母亲惊恐万分,瞪大了眼睛说道:“那肯定是死了!”随后,她捶着胸口哭着说:“不怨孩子,怨我!要是不离婚,他也不会……”
在亲人的搀扶下,无法忍受心里悲痛和浑身病痛的母亲刘某离开了法庭,并拒绝回答记者的任何问题。
据王强亲人介绍,刘某和前夫王某的不幸婚姻只维持到了王强8岁。离婚后,王强被判给父亲,但父亲嗜赌好斗,没多久就被判刑。从此,王强讨饭流浪在沈阳、大连等地。此后10年,王强与母亲失去了联系。
“跪”在法庭门口的姑姑:“我们疏忽了他!”
从开原连夜赶来的王强的姑姑站在法庭门口,因为是不公开审理没能进入法庭。为了能看清王强,姑姑竟一条腿跪在地上,贴近地面的门缝看侄儿。
记者:“从小看着王强长大的吧!”
姑姑眼神呆滞没有言语,只是不停重复着:“我们疏忽了他!”
满脸尘土的二叔:“他小时很顽劣!”
与姑姑所不同的是,王强的二叔选择了站在远离法庭门口的走廊窗口处。
二叔眼睛望着窗外,手里的一张白纸已被他揉烂。
记者轻声问:“这纸?”
二叔:“没啥没啥,他还需要啥,我记下来,人老了怕忘事……”
记者:“王强小时候什么样子啊?”
二叔:“很淘气,顽劣吧!”
记者:“那时谁管他?”
二叔没有言语,许久后低声嘀咕了一句:“说啥子也没用了!”
满眼泪水的小叔和小婶:“我们只想看看他!”
在王强的亲人中,一对中年夫妇背对着背,低泣着。他们便是王强的小叔和小婶。
记者:“是家里给他请的律师吗?”
小叔:“不是,是法院指定的。找律师也没啥意义了。我们来只想看看他。”
记者:“想和他说点啥?”
小婶:“我只想哭……”
王强笑对家属:“我活不了俩月了!”
10时许,法庭门打开,王强被带下法庭,众亲人围赶过去,哭声响成一片。
而戴着手铐脚镣的王强则笑着面对家属,轻松地说:“我活不了俩月了!”随后,便将头深深地低下。
任凭亲人的呼喊、哭泣,王强却没有再回一次头……
四同伙两人翻供
庭审结束后,记者立即采访了王强之外的4被告人的辩护律师,通过律师的口,重现了庭审过程。
赵俊鹏当庭称“我根本不知道去抢劫杀人!”他表示自己当时只知道和王强“出去走走”,没想到……这完全推翻了他在公安机关的“我知道是与王强抢劫杀人”的供词。
他的辩护律师徐志国辩护:赵属从犯应从轻处罚,况且当时赵手中并没有凶器。
杨兴波:“被害人当时抢劫反抗,我们不杀死他们,死的就是我们了!”
他的辩护律师蒋颖辩护:案发时,杨不满18周岁,并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过程,应减轻处罚。
张百岩面对自己参与的两起犯罪,他只供认了其中一起,对另一起杀人犯罪他称:“我没有参与!”这推翻了自己在公安机关的供述。
他的辩护律师吴文莱辩护:在抢劫案件中,张属从犯,在杀人案件中,他并没有参与,故应减轻刑罚。
赵俊伟对指控没有异议。
他的辩护律师邵周竹辩护:在他参与的惟一一起抢劫杀人案中,他只负责望风、看人,属从犯,应减轻刑罚。
案件回放:
“恶魔”8年后落网
2000年9月19日晨,一男一女两具尸体在大东区北运河西岸的公园处被人发现。二人都是左胸部和左颈部中刀,刺破心脏而死。两被害人的衣兜被翻动过,女子还被强奸……
这样性质恶劣令人发指的公园命案不是一起。从1995年至2003年,相类似的命案频频发生在沈阳的南湖公园、青年公园和北陵公园,甚至还波及到铁岭、开原等市。从1995年1月起,沈阳、开原、铁岭等多个城市的公园内,一个邪恶的身影像幽灵般漂浮着。一对对情侣被杀、毫无防备的路人遭袭……
一时间,情节相似的恶性案件频繁发生,涉及面之广、受害者之多,都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2002年,沈阳市公安局将此案确定为当年“串联54号”案件,并展开重点攻坚。
2003年的“百日会战”中,辽宁省公安厅将此案确定为全省“三号公案”。
同年夏天,在历经了8年奋战后,公安机关终将“杀人恶魔”———王强抓获。
根据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王强自1995年以来杀人、强奸、抢劫犯罪34起,其中杀死45人,强奸10人,抢得财物3万余元。犯罪足迹遍布开原、铁岭、沈阳三地。
而与王强同村的村民赵俊鹏、杨兴波、张百岩、赵俊伟4人,分别参与王强34起案件中的一两起作案。
今年初,检察机关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对王强提起公诉;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对赵俊鹏、杨兴波、张百岩、赵俊伟4人提起公诉。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穆云平 王欢采写
细节:
庭审日王强笑谈两次失手
“王强情绪比较稳定,但中午没有吃饭也没有喝水。”押解王强的法警介绍。
记者:他想绝食?
法警:毕竟今天庭审,吃不下也很正常!
随后法警介绍道:“中午王强心情很好,与法警笑着谈起自己曾两次‘失手’的经历。”
第一次被对方包中两把菜刀吓跑。2000年的一次北陵公园预谋抢劫,在他用刀逼住被害人时,被害人表情坦然,并对他说:“你想要什么就拿什么吧!”王强得意地翻开此人的皮包,结果看见了两把明晃晃的菜刀。于是,王强撒腿跑掉了!
第二次抢劫遇到武警,没打过对方。有一次抢劫一对情侣时,在厮打中,他发觉男青年身手非常好,只有1.6米的王强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后来,该男青年自报“家门”———原来是武警。于是,吓得王强立即跑掉了。
谈起儿子,王强眼圈红了
休庭后,记者紧跟被带出法庭的王强,问:“你想什么人?还想说什么……”
但王强一脸平静地看着记者,不肯言语并加快了脚步!
“你还有儿子啊!”记者喊道。
此时的王强,停下了脚步,回过头看了一眼记者,红着眼圈轻声说:“他没有我这样的爸爸!”
说完,他转过了头,留下的只有沉沉的脚镣声……
侧记:
被害人家属当庭扑向王强
“家属都在十五法庭等待传唤……”法警张驰推开门说。
这里是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十一法庭,昨日10时15分,“串联54号”案件正在审理中,张驰是法警之一。
有哭泣声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传了过来,“案件不是公开审理,因此不允许旁听。”张驰说完,十一法庭的门徐徐合拢了。
记者随后来到张驰所指的十五号法庭。
门是虚掩着的,四男三女坐在座位上,一个30余岁的女人,瘦弱的身子正随着抽搐一摆一摆发出嘤嘤声。
“我的丈夫,被王强他……”女人勉强说了一句,又剧烈地抽搐起来。
她的旁边是一个年长的老太太,头发已经花白,“我的儿子,还有未来的儿媳……”老太太说,“王强就是个魔鬼!”
老太太不再言语,女人也不再说话,屋子里除了喘息,只有嘤嘤声依旧。
“李××!”一个法警的声音由回廊上传了过来。
这是传唤受害者家属旁听的声音。老太太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推门进入法庭端坐到了旁听席上,她的身后,40余个座位全部空着。
十一法庭里随即传出法官的声音:“你作案时是几点?”
被告席上的王强:“……”
法官:“当时被害人喊了没有?”
王强:“……”
10分钟不到,法官宣布此起案件审理完毕,“传唤下一个家属!”法警告诉老太太可以回去了,“等待通知吧……”
与老太太擦身的正是刚才发出嘤嘤声的女人,女人的身旁此时还多出了另外两名男家属。
仍旧是漫长的10分钟,当女人被宣布可以离开时,女人突然向被告人席上的王强扑去,“你这个该挨千刀剐的魔鬼,你还是人吗?!”王强唉呦了一声,他的额头重重地挨了一下,法警被这突如其来的场面惊住了,但随即就拉住了女人,把她架了出去。
“拉住她是我的工作,没办法,”法警张弛向一旁的记者解释,“但作为一个人,有谁不想使劲踢这个杀人魔鬼一脚呀!”
王强辩护律师谈王强直言不讳——
罪大恶极 死不足惜
昨日,记者采访到为王强辩护的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长仁.
记:是王强家属聘请你作为辩护律师的吗?
记者:王强杀45人、强奸10人的罪行,数字准确吗?
李长仁:他杀的人已经计算不过来了,我在开庭前会见王强时,他自己说过,"我到底杀了多少人我都不数不清楚!"即使是现在提起公诉的人数,其实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但我想说王强的案子实在是太恶劣了。
记者:王强怎么说自己杀人时的感觉?
李长仁:他说自己杀人后从来不跑,他说那种感觉就像是"干完活下班了!",刚才在法庭上面,法官问起同样问题时,王强也作了同样表示。
记者:王强存在什么疾病吗?
李长仁:不存在,他的思维很正常,他可以在作案数年后,带公安轻易找到作案地点。
记者:他对自己的行为表现出忏悔了吗?
李长仁:我没有发现,刚才在法庭上,面对法官的指控,王强更多的是以微笑、嘲笑的表情来应答,他还说自己杀完人后"吃得香、睡得着!"
记者:王强长得又矮又瘦(1.6米左右),不像是能杀人的样儿,那他为何杀人呢?
李长仁:他说过这样的话,"我如果不杀了对方,那我就一定逃不了",这可能就是他杀人的原因吧。
心理学家分析王强为何专杀情侣——
家庭残缺 引发仇视
面对王强作案34起,杀死45人,强奸10人的犯罪行为,本报记者专访了沈阳同仁心理学研究中心的心理学专家张峻铭。
“太不可思议了!”张峻铭第一反映,“这和他幼年父母离异有非常大的关系。”
张峻铭表示:父母离异造成的家庭残缺,让当时只有8岁的王强失去了一个正常的成长环境。他个性玩劣,早早离开了学校,当起了社会上的“小混混”,耳濡目染地都是些社会阴暗面。
记者:他为什么又专杀公园里的情侣呢?
张峻铭:这源于他报复社会,仇视别人幸福的心理。王强从小缺少关爱,他不幸福,所以在他的内心里会对他人的幸福产生敌意,甚至毁灭的罪恶想法。在他眼中,情意绵绵的恋人最能触动他这种扭曲的心理,所以……
记者:王强曾在2000年连续5天作了5起案件,杀死了7人,而他却“吃得着,睡得香”处之泰然!
张峻铭:这就是极端变态的报复心理。他第一次杀人,在心理上肯定会存在恐慌、焦躁不安等,而随着杀人次数的增多,他心里的道德束缚和社会束缚完全丧失了,甚至可以说有杀人“上瘾”的倾向,整个人完全麻木了!本报记者 穆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