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记者 黄启超 通讯员 陈明)平乐县某中学高二学生刘某沉溺赌博,没钱就伙同另外3名同学盗窃摩托车。但令人唏嘘地是,刘某等人盗窃的22辆摩托车中,居然有10辆卖给了平乐县沙子交警中队的协警员林某。3月22日,刘某等人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04年12月20日8时40分,阳朔县城关派出所接到“在东岭加油站对面绿化站有人偷摩托车”的报警。两名值班民警赶到现场,但犯罪嫌疑人已逃离。张树荣所长带着数名民警追赶至福利镇加油站时,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卢某截获,并缴获女式摩托车一辆;另一嫌疑人丢下摩托车钻进一条小巷子,藏进了街边山上的密林中。
阳朔公安局立即调集30余名警力前往,在出公路的各个路口和山边各巷口伏击守候。中午12时许,在附近一家米粉店内,民警当场将刘某抓获,并从其身上缴获专门用于盗窃摩托车的作案工具和钥匙一把。
据查,2004年9月至12月,刘某等人利用星期天、节假日分别在阳朔县城作案16起、在荔浦县城、平乐县城等地作案6起,共盗得摩托车22辆,全部由刘某以500元至600元不等的价格销赃。
今年1月6日起,专案组在追赃过程中,首先抓到的竟然是平乐县沙子交警中队的协警员林某。经审讯,林某交代了向刘某购买赃车10辆,其中有5辆分别以8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转手买给余某、宋某等人,另一辆赃车留作自己使用时丢失的犯罪事实。
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努力,专案组已追回摩托车19辆。目前,追缴的车辆已全部退还给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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