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喻彬报道:香港华娱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耿为民因赴网友之约而遇害。该命案的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昨日在广州市中院开庭。
今年1月26日,广州市检察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对周云(化名)、王宝珍、周芳萍三人提起公诉。3月3日广州市中院开庭进行了刑事审理。
昨日上午,原告张某(被害人耿为民之妻)向法庭提出对三被告索赔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100万元,精神赔偿100万元。
原告代理人耿×民(被害人耿为民之弟)称,耿为民妻张某一直没有工作,包括小孩和父母,全家生活都靠耿为民,耿为民遇害时51岁,生前年薪140万元,至少还可以工作十年,十年的收入就是1400万元。
本案第一被告周云及其辩护律师都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但就是家庭极为贫困,无力偿还巨额赔偿。周云说:“如果我能够得到政府宽大处理,早日出去打工,就是做牛当马,也要用自己的血汗来偿还。”其辩护律师对原告索赔的法律依据及证据提出了质疑。
第二被告王宝珍的辩护律师则表示,耿为民被杀是王宝珍意料之外的事,王宝珍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只愿承担参与抢劫的相关法律赔偿责任。在庭上,王宝珍泣不成声,说和耿为民相识一个多月来,确实产生了真感情。“绝对没有要杀他的想法。现在我家庭生活实在困难,没有条件偿还。如果有一天,我出去了,我一定会尽力偿还,这样我的心才可能会得到一点安宁。”
第三被告人周芳萍及其辩护律师都称其没有参与杀害耿为民,主观上只是想抢劫他的财物,同样只愿意承担其参与抢劫的相关法律赔偿责任。“希望能得到从轻处理,让我重新做人,我走上社会,一定努力工作,把应该偿还给原告的损失,全部偿还。”广州市中院将择日公布审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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