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曾璇、罗颖、杨媛、骆苹) 报道:“包二奶”的认定标准应否更具体?家庭暴力赔偿金额应否细化?针对目前重婚、姘居、家庭暴力“认定难”、“追究难”、“赔偿难”,广州市人大代表昨天提交议案,建议修订《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
家庭“争拗”还待细化
领衔提出议案的市人大代表、市妇联主席李瑾说,《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实施已九年,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新形势下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也亟待解决。目前,国家《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国家上位法修订后,该《规定》也应随之修订。
修订哪些方面?除了保护“外嫁女”权益外,议案提到的一点特别引人注目:可以在重婚、姘居、家庭暴力的界定、损害后果的认定、损害赔偿金额等方面加以细化和具体化,对这些行为的其它处罚手段加以规范。
有法律专家指出:目前全国兄弟省市在这方面尚未有地方立法,如果广州的相关法规作出规定,将是一种突破。
重婚姘居现象仍多
据介绍,尽管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首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将重婚、非法姘居、家庭暴力等,列为离婚的法定理由和赔偿依据,但是,这几年此类行为并未得到有效遏制。议案认为:内里原因比较复杂,但现行法律包括修订后的《婚姻法》,对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的界定还不够清晰明确、处罚力度不够、操作性不够强、司法救济手段不够充分等,也是一大原因。
因此,建议通过修订地方法规,探索针对性更强的解决方法。
细化“规定”有利维权
“这个议案好!”省法援处妇女权益部一位律师说,“如果早将‘包二奶’的认定标准具体化,并且细化过错方的赔偿办法,很多案例就不会不了了之。”比如,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但多久算持续?隔几个月换租一次算不算稳定?并没规定,即使辛辛苦苦“捉奸在床”,可能都无法认定。
该中心上周恰好就代理了这样一宗典型案件:女干部阿玲的镇长老公“包二奶”,被发觉后,“二奶”写下一份“自白书”,将相恋、同居、人流的过程都坦白,还拿出了自己的日记、两人合影的照片。阿玲以为证据够充分了,诉至法院,谁料“二奶”翻供,一审法院不予认定,连“自白书”也不能算是书面证据,目前惟有等待上诉重审。
省妇联副厅巡视员黄淑美表示,如果能够在地方相关法规中,对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界定得更清楚一些,对保护妇女权益有积极意义。
专家也有保留意见
不过,中山大学法学院妇女与性别研究中心主任、婚姻法专家鲁英则对此有保留意见。她认为,对重婚、姘居、家庭暴力等行为的界定,我国的法律规定还是比较成熟的,最高人民法院还专门出台司法解释,界定所谓“姘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当前之所以还有一些解决不了的矛盾,主要是执法能力与力度的问题,不是法律法规本身的问题。她担心如果规定过细,也会不易操作。“如果像以前一个文件规定的那样,同居三个月以上被认定是‘持续稳定的’同居的话,那么差一天满三个月又算不算呢?”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