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八日电(吴庆才李思)今天,造成十二人死亡三十五人受伤的京民大厦着火案四名责任人被送上北京朝阳法院,检察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上述四人提起公诉。
京民大厦火灾发生于去年六月,火灾共造成十二人死亡,九人重伤,四人轻伤,二十二人轻微伤,直接财产损失达人民币八十一万九千元人民币。火灾发生后引起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高度重视,并作批示。
经警方认定,火灾原因为:施工人员在京民大厦西配楼游泳馆内焊接二层平台的不锈钢扶手时,焊花引燃一层地面上的聚氨酯防水涂料,起火并蔓延成灾。
随后,四名责任人:北京锐标装饰装潢公司的总经理张道醇、项目经理朱家龙、不锈钢加工队长陈保东以及瓦工队长田合朋被依法逮捕并移送审查起诉,期间,还退回警方补充侦查二次。
现已查明:张道醇于二OO一年指使朱家龙伪造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变造注册资本金,取得京民大厦装修工程资格。后在明知朱家龙没有国家颁发的《项目经理证书》,仍任命其为项目经理进行施工。在施工现场,张道醇、朱家龙未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专职安全员。朱家龙、陈宝东、田合朋在明知防水作业不应与其他工种交叉施工的情况下,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致使京民大厦施工工地发生重大火灾。
检察院认为,上述四人无视安全生产法规,致使工人冒险违章作业造成重大火灾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该四被告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