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广西人民会堂举行。会上,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已见,呼吁全社会一起来关心水、珍惜水、节约水和保护水,增强水患意识和水法制观念,共同关心和支持广西水利事业的发展。
3月22日—28日是“中国水周”。今年“中国水周”活动的主题是“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据水利部门最近的初步调查评估,我区近2000万人口饮水不安全,全区大约22%的江河断面水质不符合作为饮用水水源要求;局部地区季节性、工程性缺水问题突出。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文明在会上表示,要切实采取措施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十一五”期间,将重点解决饮用水水质不达标以及局部地区饮用水供应严重不足问题,到2010年,使无法得到或负担不起安全饮用水的人口比例降低三分之一。到2020年,使城乡居民饮水达到安全或基本安全。他说:“一是进一步摸清饮用水安全现状,搞好饮水安全建设规划;二是加大对饮水安全工程的投入力度;三是统筹兼顾,抓好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四是深化改革,不断完善饮水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五是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力争用十年左右时间初步建立起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
从2005年1月1日起,《广西实施<防洪法>办法》正式施行。这部法规完善了防洪规划的法律制度,强化对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和危险区的确定和管理,强化了对尾矿坝的管理,明确了水利工程的防洪责任。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灿强调,要充分认识贯彻执行这部法律的重要性:“每年我区都发生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而且灾害损失越来越严重,1988年以来的洪涝灾害共造成1160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农作物年平均受灾面积达到840万亩。《广西实施<防洪法>办法》是我们成功抵御洪涝灾害的法律保障,必须严格按照《广西实施<防洪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办事,搞好全区防洪规划工作,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防洪责任,确保防洪工程安全和行洪安全,将防汛抗旱工作落到实处。”广西电台记者王红燕
责编:廖虹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