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8日讯(记者刘海鹏实习生常涛)一KTV俱乐部在广告上电话里都没有告知顾客有最低消费,当顾客到了后,却又出现了最低消费,顾客感觉自己受骗了。
省城市民管女士看到一KTV俱乐部的广告,小包房价格只要每小时1元,并称“持本广告可享受此优惠”,广告没有说明有其它限制。昨晚,管女士还事先进行了电话咨询,服务人员也称无其它消费。随后管女士便邀朋友去唱歌,可到了大明湖东门附近的这家KTV俱乐部后,却被告知必须消费满28元才可享受广告上的价格。服务员称是刚定的价格,并让管女士找经理,经理也称价格是刚定的,服务员电话里没有告知,是因为不了解情况,还称广告最终解释权归自己。管女士生气地表示:“广告上电话里都没说有最低消费,就是先骗你来,等你到了才告诉你。”。
今天下午记者电话咨询了该俱乐部,工作人员表示,完全执行广告上的价格,没有其它消费。当记者下午4点半来到这家俱乐部时,却被告知小包必须消费满28元才能执行广告价格,不准自带酒水。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价格太便宜了,如果没有最低消费他们肯定要赔。
历下区工商局广告科布科长告诉记者,按照《广告法》,商家在广告上的承诺必须得到履行,如消费者遇到广告失实的行为,可持证据到工商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