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工头在工地开了个小卖部,为了拉生意,把该给民工的工钱变成自制的饭票,民工们凭饭票从小卖部买高价的烟酒日用品。昨天,来郑打工的刘某反映了他所在工地存在的“稀罕事”。
该工地是政七街与红专路交叉口的“财源”工地。昨天下午5点,记者来到该工地,被记者询问到的民工均表示确有此事。“年后根本没发过工钱,就凭工头发的饭票在工地上消费。”
民工李某来自商丘,他和20多名同乡一起在这里干小工。来时被告知工资是一天20元钱,按时发放。可来这里快两个月了,工头只发给了150元的饭票,工钱还没有正式发。发饭票时,工头说可以凭这些买烟酒和小百货,工头专门针对民工在这里开了一间小百货店。李某说:“可兜里一点钱也没有怎么行,我苦苦求工头,他才借给了几十元钱。”
记者花5元钱向一民工换了一张面额2元、一张面额1元的饭票。该饭票是用塑料制作的,上面印着“兴达公司财源工地”、“曹忠厚”等字样。民工们说,曹忠厚就是工头。
随后,记者拿着“饭票”来到工地东段的小卖部(如图)。小卖部紧邻民工宿舍和食堂,里面有几十种日用商品。市价2元的简装“红旗渠”香烟这里标价2.5元,同样的一瓶酒也比外面贵0.5元上下。
小卖部的男老板自称曹忠厚,来自信阳。他告诉记者,工地上100多个工人全部是他领导的。这些民工来自商丘、新郑、信阳和四川。提起发饭票一事,他振振有辞:“害怕民工乱花钱,给家里拿不了钱咋办?”他还说在工地发行饭票是为了方便、服务民工,况且他还借给民工零花钱。当记者询问民工零花钱一事时,有的说虽然借了,可一个月仅几十元钱,而有的则说根本没借到。
郑州市劳动局外管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说,给民工发放工钱必须以人民币的形式,其他任何形式都是违背《劳动法》的。(记者 陈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