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周二早晨,南京北门桥小区居民出门时发现一小偷正在剪割大楼内的消防箱里水龙带,小偷见有人发现便丢弃随身携带的蛇皮袋,顺楼梯逃离,居民将装有铝制龙头接口和喷水嘴的蛇皮袋交给小区物管。据小区物管介绍,今年春节前刚花了8000多元配齐的消防龙头,已有80%%被偷窃一空。
居民、物管诉说被盗之苦
北门桥小区一位女士连续三次致电本报说,小区消防设施不断被盗,一旦发生火情,用什么来灭火,居民对此十分担忧。另一住户常先生则反映,高层建筑失火施救起来相当困难,消防水龙是针对高层建筑特点而设置的,连这些水龙头都得不到安全保障,又如何保证高层建筑的防火安全?
据北门桥小区物管徐主任介绍,全小区共有5座30层的高楼,每层设有3个消防箱,每个消防箱有一根帆布水龙带,两端分别连着铝制接口和喷嘴,铝重约七八斤,该小区消防水龙达到450套。两年多的时间,北门桥小区先后4次补齐了接口和喷嘴,花费资金3.5万多元。由于偷盗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这个“无底洞”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堵住。徐主任说,按规定消防箱必须分布在各楼层,箱子要易开,水龙带要易取,加上铝制接头体积小易收藏携带,客观上给偷盗者提供了方便,偷盗者只需一两分钟就能得手。消防设施一旦损坏或失窃,消防部门必然要追究物管责任,并限期补齐完好。可重新装好的又很快被盗,形成恶性循环,实在让人头疼,总不能在每个消防箱前派个保安24小时值守吧?
屡屡偷盗是有销赃渠道
这些盗贼之所以不断地偷盗消防水龙头,其原因是有销赃渠道。南京消防器材厂门市部陈经理介绍,一副新的接口和一只喷嘴,售价为70元至80元,偷盗者将其敲碎,当作废铝出售,一套可卖10多元,成了他们“快捷致富”的门路。有读者反映,有的偷盗者与购赃者形成一条龙,将偷得的铝龙头以二三十元的价格整套卖给购赃者,再经过抛光加工后重新流入市场,这是一种更可怕的偷盗销赃链。陈经理说,正规的商家一般是不会出售“再生”铝龙头的,不排除有非法渠道销售的可能。
北门桥小区的住户说,自行车偷盗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形成了偷盗—销赃“市场链”,消防设备偷盗若要形成这种“市场链”,其后果更加严重,因为水龙头是防范突然发生的火情而必须配置的消防设施,对这种行为应严厉打击。
水龙头被盗凸显法律空白
去年11月,北门桥小区值班保安当场抓获一名偷盗消防水龙头的惯偷,当即扭送其到辖区派出所。两天后,这个惯偷向小区物管示威道:“我不是出来了吗?你们又能把我怎样?”小区物管徐主任事后了解到,这个小偷被放是因其偷窃案值较小。居民们认为,偷盗消防设备与一般盗窃不同,它有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应予从重处罚。记者查阅了1998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消防法》,其中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却没有对偷盗消防设备、损坏消防设施行为的相关处罚规定。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朱少华律师认为,偷盗消防设备不是一般的盗窃行为,它与偷盗通信设备、铁路设施等犯罪一样,应以破坏公共设施罪论处;收购消防设备零配件也是违法行为,对明知是消防水龙头而予以收购的,就如同收购通信电缆、铁路钢轨一样,应予以严惩。朱律师指出,即使《消防法》没有相关的处罚规定,地方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也可制定相配套的规定。(李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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