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眉山一公安分局原副局长获判12年
本报成都3月28日电 记者今天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从任兵、张东特大团伙犯罪案件中牵出的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杜刚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近日被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据了解,任兵、张东犯罪团伙自2000年以来猖狂作案,先后在眉山市、仁寿县多次实施杀人、抢劫、强奸、故意伤害和涉枪、贩毒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此外,这一犯罪团伙还通过各种手段拉拢当地个别公安民警充当其“保护伞”。去年5月,在四川省公安厅的有力指导、协助下,眉山警方成功侦破此案,共抓获团伙头目任兵等犯罪嫌疑人三十多名,收缴各类枪支十多支。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杜刚以买二手车为名,先后非法索取任兵凌志轿车1辆、人民币1万元。1999年7月,郭永平、王新华将正在喝茶的颜强砍成重伤。案发后,被害人报了案。分管刑事案件侦查工作的杜刚却接受吃请,郭、王二人于2000年8月2日赔付受害人15万元,该案不了了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刚利用职权,非法索取任兵凌志车1辆、人民币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故意包庇郭、王二人,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张晓东胡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