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权威人士:防渗工程无合法性
国家文物局权威人士29日就圆明园正在实施的“防渗工程”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时,用一连串的反问,作为明确表态。
他说,1981年《文物法》正式颁布,2002年修订后的《文物法》再次颁布,《文物法》对圆明园这样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保护措施有着特别具体的要求。但是法律的这些基本标准,现在到底落实得怎么样呢?连《文物法》的基本标准都没有落实,圆明园的保护何从谈起?在公然践踏《文物法》基础上实施的防渗工程,没有合法性。
他说,最好做个调查,问问有关政府部门,问问民众,他们到底是希望圆明园建成一个游乐场所还是遗址公园?圆明园到底是不是文物?应该如何定位?现在,无论是建设部门,还是园林部门,似乎谁也没有把圆明园当作文物。
北京文物局局长:有关单位应停止施工
作为圆明园的文物直管部门,北京市文物局从圆明园防渗工程2003年开工以来,一直与有关方面进行交涉,要求其停止施工,并派出古建专业施工队尝试用传统办法做湖底的防渗透实验。
北京文物局局长梅宁华说:“作为一个遗址公园,保护其历史环境和历史面貌的原真性,是文物保护的基本要求。在目前尚没有找到更好的办法之前,我们已经要求有关单位今年不要再施工了。我们将组织专家进一步研究,经过论证,提出新的方案后,再看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北京园林局有关人士:如何解决补水费用应引起重视
“我们也是通过媒体才得知此事的,”北京市园林局公园处张女士说,园林局与圆明园属行业管理关系,但圆明园正在进行的防渗工程并未上报园林局公园处。她说,铺设防渗膜对湖水自净和富营养化肯定有影响,但圆明园管理处这样做一是出于无奈,二是已经过北京水利科学研究所等几家单位论证。
据介绍,圆明园每年湖底渗水200多万立方米,北京景观用水从原来的每吨0.31元涨到1.31元后,公园每年补水增加的费用不小。况且北京严重缺水,哪里有水人们就都想方设法留住。专家的建议和意见当然不能忽视,但如何解决诸如圆明园公园的补水费用和正常运营等,也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北京市环保局:调查正在进行中
有专家提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圆明园湖底铺设防渗膜应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北京市环保局环评处工作人员29日上午已到圆明园了解情况,调查正在进行中,还未做出最终结论。
全国政协委员梁从诫呼吁:应立即停工重新论证
听说圆明园目前在整理、修复园内的山形水系时,为了防止渗漏,将园内主要湖泊、池塘都用塑料膜做了衬底,29日才从外地出差回北京的全国政协委员梁从诫表示非常担忧。
梁从诫说:“本人虽不是水务专家,但懂得‘流水不腐’的道理。圆明园里原有的池塘、湖泊虽不是流动的活水,但却是由湿地自然演化而成的水体,和周边的堤岸、植被历来有着天然的交换关系。如果这种天然的交换关系一旦被切断,它们就成了一汪死水。用不了多久,就会腐败变质。北京的多处护城河因为做了水泥砌衬,就发生过这种情况。”
为此,梁从诫强烈呼吁这项工程应立即停工,再请有关专家、学者作一次论证和评估。如果专家们认为可行,再重新开工不迟。否则匆匆上马,一旦出现问题,损失难以估量。(本报记者 刘琼 赖仁琼 刘毅 赵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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