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30日电(记者董峻)国家林业局30日公布了重点挂牌督办的10起非法占用林地及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
万州—宜昌铁路湖北段非法占用林地案。2003年以来,宜万铁路指挥部在修建重庆万州至湖北宜昌铁路工程(湖北段)中,未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手续,非法占用林地464.4公顷,采伐林木22411.3立方米。
黄河小浪底建设管理局非法占用林地案。2003年3月以来,黄河小浪底建设管理局在河南洛阳孟津县境内修建西霞院水库工程过程中,未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手续,非法占用林地近149公顷,非法采伐防护林2534.1立方米。
云南思澜公路非法占用林地案。2004年以来,云南思澜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修建思茅到澜沧公路工程中,未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手续,非法占用林地51公顷,采伐林木2100立方米。
福建漳平等火车站违法运输木材案。2001年1月至2003年5月,福建漳平市的漳平、麦元和城口火车站使用伪造木材运输证等手段违法运输木材2171车,违法运输木材10余万立方米,给国家造成3500万元经济损失。
黑龙江圣浪林场毁林开垦案。1999年至2004年6月,桃山林业局圣浪林场毁林开垦林地和湿地808.8公顷。
广西覃后朝、韦海杰违法买卖木材运输证案。截至2005年1月,河池市金城江区农民覃后朝与南宁市上林县农业局干部韦海杰违法买卖木材运输证350余份,导致违法运输木材12000余立方米。
新疆“11·14”捕杀鹅喉羚案。2004年11月14日,阿瓦提县组织部干部依马木·尼牙孜、县劳动保障局干部吐孙·塞买提等4名犯罪嫌疑人捕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鹅喉羚8只。
四川芦山县滥伐林木案。2003年8月至2004年1月,芦山县宝桐公司未依法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在芦山县国营林场的罗纯岗、转竹坪工区,采伐天然林木77.7立方米,涉及93.3公顷。
内蒙古固阳县毁林开垦案。2004年6月,固阳县水利局水工队在县政府的支持下在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的固阳林场,毁林开垦66.1公顷。
山西浑源县非法占用林地采石(矿)案。2003年至2004年,山西省浑源县华北石材厂等10单位,未依法办理征占林地手续,非法占用林地26.6公顷采石采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