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在贺兰县进行瓷器展销的江西景德镇20位个体户遭遇了惊魂一刻:十几位贺兰县城管局的工作人员,以违章占道为由勒令他们停止展销,并用两辆小货车强行拉走了价值3万多元的14件大宗瓷器。负责此次瓷器展销的景德镇宁旺瓷厂魏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到过许多城市,如此遭遇还是头一次。
事情的缘由起于展销租用场地的管理费。此次展销租用的场地是贺兰县文化广场,使用权为贺兰县文化广播局所有。魏经理与文广局签订了租用15天的合同,占用文化广场300平方米的地方,共交租金2500元。3月19日,魏经理和20位个体户卸货布置展区时,贺兰县城管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要办理临时摊位经营许可证,并发出了限期清理通知书。经协商由文广局出面,请示贺兰县政府有关领导,出于尊重外地客户、提供良好服务的考虑,展销得以继续。
3月28日,为了促销,展销商打出了展销到28日结束的宣传横幅,而合同上的日期是3月21日至4月3日。贺兰县城管局再次向展销单位发出限期清理通知书,并于3月29日强制执行。据魏经理介绍,城管工作人员事先并没有出示证件,没有开扣押单,半小时后,才将暂扣证送来,处罚理由是违章占道。
记者随后采访了贺兰县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队长杨晓辉告诉记者,文化广场白天停放出租货车,晚上是个夜市,一直由该局管理。他们此次执法并没像魏经理所言,而是当时就开具了暂扣证。杨队长还说,此次事件原因是两部门没有协调好,展销商曾向文广局咨询是否需办理城市卫生管理等相关手续,文广局答复不用,也没有向城管局打招呼。同时,展销租用的场地卫生十分脏乱,他们不能不管。
昨日,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此事得到了解决,但给展销商心里留下了阴影。魏经理告诉记者,他们此前在其他城市展销时也遇到过此类事情,不过当地城管部门都会宽限两三天,预留时间让他们把易碎的瓷器打包好。魏经理说:“如果到期的当天,城管部门就明确表示不能在此展销,我们就会到其他城市。现在,仅来回路费就损失一两万元。”一位目睹了整个过程的群众说,尽管城管执法没错,但为什么不能像外地执法部门那样,在方式方法上多些服务意识呢?毕竟这代表了贺兰县的形象。(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