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由台湾当局主导、“台独”分裂势力和民进党策动,所谓抗议《反分裂国家法》游行在台北举行。这场号称民众自发组织、代表民意的游行,因其明显的政治操作痕迹而被台湾岛内舆论不客气地称之为“政治嘉年华”、“政治闹剧”。游行以“爱和平,要民主,反战争”为主题,对此台湾三大报之一的《联合报》发表社论,引述民众的话说,“这场大游行是‘放火的喊救火’”。
放火的喊救火,很有道理!众所周知,《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背景之一,是台湾岛内“台独”分裂势力不断升级的分裂活动。事实表明,台湾当局加紧推行的所谓“公投、制宪、正名”等活动,严重威胁着和平统一的前景,严重威胁着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严重威胁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损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必要而适时。任何不带政治偏见的人都能看出,《反分裂国家法》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的,绝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法律中有关“非和平方式”的规定,是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后选择。
然而,被“台独”这把火“逼”出来的《反分裂国家法》出台后,民进党当局不仅不自我检讨推行“台独”路线的严重后果,反而火上加油,对《反分裂国家法》极尽歪曲、污蔑之能事,诬指为“战争法”、“反和平法”、“单方面改变现状法”,进而号召、组织岛内民众上街游行抗议,说什么“花一天时间,保一辈子平安”。其逻辑之荒唐,不言自明。
岛内舆论认为,陈水扁之所以继续煽风点火,出场作秀,当然是别有用心。一来可通过歪曲、污蔑《反分裂国家法》,煽动不明真相的台湾民众对祖国大陆的恐惧和敌意,淡化《反分裂国家法》对“台独”势力的冲击;二是可通过组织、参与这场闹剧,纾解极端“台独”分子的不满,巩固泛绿阵营;三是制造所谓悲情气氛,混淆视听,博取国际社会的同情和支持。
所幸,绝大多数台湾民众并没有随之起舞。许多台湾民众用朴实的语言为《反分裂国家法》的和平法性质做注脚:不搞“台独”,干吗怕《反分裂国家法》?!反分裂法是“不搞‘台独’就没事法”。台湾一些团体和人士在报纸上刊登声明,指出《反分裂国家法》是民进党当局“正名制宪”的“台独”行径加剧了两岸紧张的结果。泛蓝阵营拒绝参加游行,批评民进党“绑架人民护‘台独’”。
就在“3·26游行”的前一天,台湾奇美集团创办人许文龙发表了“不支持台独”,“认为台湾与大陆同属一个中国”的退休感言。台湾舆论感叹:这位曾是“台独”阵线尖兵的“绿色”企业家,如今走上了另一条路,唯不知在大游行的人中,包括陈水扁在内,还有多少人未来将主动或被动地走上与许文龙同样的道路?———随着时间的推移,答案将越来越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