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7岁的高一学生,为了找钱给女朋友买圣诞礼物,竟和同班的一名同学结伙去抢劫比他们小的学生。3月29日,在南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的一起抢劫案中,法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共用了30分钟左右,而对两名被告的法制教育就占了约15分钟。
李某和赵某都是南宁市某职业中学的学生。去年圣诞节前两天,赵某想在圣诞节送礼物给自己的女朋友,可身上却没有钱,李某就提议去抢小孩的钱。
去年12月25日,赵某从家里带了一把折叠刀,和李某一路寻找目标。在南宁市明秀路的明秀广场,他们看见15岁和13岁的黄某兄弟,两人马上上前拦住他们要钱。赵某把刀握在右手上,故意把刀尖露出来。兄弟俩把身上的50元交出后,哀求说,这钱是买书的,能不能退点钱给他们。赵某听说后,就从自己的钱包里找了20元给他们。抢到钱后,赵、李乘公交车逃离。在朝阳溪附近,他们被闻讯赶来的家长和民警抓获。
庭审当日,赵某的母亲、李某的父亲都赶来出庭。两名被告当庭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南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派出的公诉人,不止一次提出建议,依法给李某和赵某从轻或减轻处罚。
赵某的辩护人说,案发以后,赵某表现出了强烈的自责。辩护人走访他的家人和学校后,发现他在家是个勤劳的孩子,在学校是个好学生,恳求能给孩子一条改过自新的出路。李某的辩护人则说,李某之所以有这一念之差,主要是受周围不良风气的影响。
对两名未成年被告,审判员、审判长当庭进行了长达15分钟的法庭教育。3月31日下午,两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作者:骆南华 梁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