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施行15周年纪念日。认真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当前要与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推进我市城乡规划事业的发展结合起来,要与统筹城乡建设、整合城市资源结合起来,要与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一、进一步强化规划的调控功能和对城乡建设的指导作用规划既是政府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加强宏观调控、体现公共政策、维护公共利益的主要职能。规划具有综合性、战略性、统筹性、公益性、前瞻性。以“五个统筹”为要求,以建设现代生态园林的新型工业化城市为目标,我市的规划管理要达到“三个优化,三个突出,三个集中”,即优化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发展环境,突出新区建设,打造城市品牌,突出旧城更新,打造城市特色,突出湘江生态经济带建设,打造滨江城市风格,实现住宅向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建房向小城镇和村庄集中,城市建设实现“三年大变样”。规划实施管理不是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一家的事,它是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市长、县长要对城乡规划的实施负行政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各个部门都要高度统一认识,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建立城乡规划实施的长效监管机制,并且落实到各个基层单位。要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落实市、县区、乡街规划管理人员和工作职责,要把城乡规划编制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规划权力必须高度集中,不得下放,擅自下放的要立即纠正。要完善规划执业资格制度,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规划管理队伍。(下转二版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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