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有读者向本报记者报料:长沙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娃哈哈矿泉水,未获免检称号却在产品上标注“免检”标志。记者随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发现事情确实存在可疑之处。
报料称,执法部门在对湘潭市某物资贸易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安徽、长沙、宜昌三个产地生产的娃哈哈矿泉水都加贴了“免检”标志。其中长沙产的有1800箱,安徽产的有7000箱,宜昌产的有800箱。执法部门当即对现场三种9600箱“免检”娃哈哈矿泉水进行了查封。经调查,2002年8月杭州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娃哈哈矿泉水获得了国家免检称号,而杭州娃哈哈长沙分公司并没获此称号,至于安徽、宜昌是否获免检还待进一步查证。
昨日下午,记者在市场上发现了3种“娃哈哈”,3种产地不同,但都贴了“国家免检产品”的标志,其中一种标志为娃哈哈集团“授权长沙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制造”。据执法人员介绍,总公司所在地获得了免检称号,并不意味着其他分公司也达到了免检条件,因为当地执法部门当时评审的只有杭州总公司,而并没有对长沙等分公司进行严格评审。分公司作为生产商,产品要加贴免检标志,必须重新申报,并要经严格检查评审才可获得。“父亲是先进工作者,儿子不一定是,即使要争当先进也须经所在单位评定才能当得上。”有关执法人员如是说。
紧接着,记者拨通了长沙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电话。对方称领导不在,记者向对方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一个小时后,记者赶到了位于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路的长沙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一位自称叫王智海的部门负责人接待了记者。他说,他不负责管理生产,因此对此事不了解;而该公司负责人出差了,因此暂时无法答复。本报对此事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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