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头破血流的小刚(化名)被母亲带到派出所报案,称遭到4个男青年的殴打。处理结果却是小刚被拘留,并在昨天被怀柔法院判处1年徒刑。原来,小刚口中的打人男青年纯系子虚乌有,他的伤是在抢劫时被女事主打的。
1月6日晚6时,16岁的小刚在回家途中遇到一个单身女孩。见四周无人,天色已暗,起了歹念的小刚快步追上去,猛地将女孩按倒在地,“快把钱交出来!”。女孩奋力挣扎,随手摸起一块石头,使劲砸向小刚额头。小刚被打得头破血流,顾不上抢钱,撒腿就往家跑。
气喘吁吁、满脸是血的小刚把母亲吓了一跳,“这是怎么回事?”小刚怕挨骂,赶紧编了个谎话“不小心摔的”。母亲仔细看了看伤口,“这不像是摔的,到底是怎么回事?”谎话被识破后,小刚又撒了个谎:被4个不明身份男子打的。“这还了得?”心疼儿子的母亲当即带小刚到派出所报案。
就在母子俩赶往派出所时,遭劫的女孩正在派出所里讲述受害经过,她详细地描述了小刚的长相,并提醒民警“我用石头打破了他的头”。女孩刚离开派出所不久,小刚母子就到了派出所。听着小刚精心准备的“被打”经过,看着他头上的伤口,民警怀疑他就是女孩口中的抢劫少年。面对民警的审问,心虚的小刚终于说了实话,承认了自己抢劫的事实。
昨天,主审法官考虑到小刚犯罪时未满18岁而且抢劫未遂,认罪态度诚恳并积极缴纳了罚金,决定对他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1500元。宣判后,小刚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一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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