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国家利益有两项最根本的东西:第一,作为世界上陆地邻国最多,拥有广阔的海洋国土,至今未实现国家完全统一,与周边国家存在领土争端的国家,中国必须有坚实的能力维护自己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防止外来的侵略和干涉,实现国家的统一,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第二,作为一个相对落后、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中国必须始终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实现国家的现代化。
这两项根本利益,通常被称之为生存利益与发展利益,或安全利益与经济利益。对于这两项利益,任何国家都是不能忽略的,无论大国小国、强国弱国都不例外。
历史的经验表明,国家处理好经济和安全这两种利益的关系是十分重要的。对于所有的国家而言,尽管这两种根本利益都是缺一不可,但在何种情况下应以何种利益居先,在战略选择上是一种不容失误的。具体说来,如果国家面临经济发展的机遇,却因误判以为面临生存危险而不能抓住这种机遇,反而把力量集中于维护安全,那么就会在国际竞争中落伍。同理,如果国家面临现实危险却不知预作准备,只求经济利益而不注意国家安全,则可能在发生重大危机时付出重大代价。所以,国家在进行战略决策时,必须时时根据自身所处的国际战略环境,对自己应以何种利益优先作出正确的评估。
国家的经济利益和安全利益的关系,应该是以经济利益为基础。与安全利益相比,经济利益是一种始终起作用的、作为根本的东西。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讲,经济利益的实现,在任何时候都离不了安全的保障,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安全的条件,则根本就谈不上维护经济利益。所以,当一个国家、民族面临不安全甚至生死存亡的问题时,就不得不把安全利益放到首位。
对于发展与安全这两项利益,邓小平的观点是:发展经济是最大的政治,是长期的任务。如果发生大规模的战争,只好停一停。否则就要专心致志地做下去。即使发生大规模战争,打仗以后也要继续干,或者重新干。这一点必须扭住不放,毫不动摇。邓小平所坚持的战略原则,无疑是以经济利益为基本要素,至少,他要求人们在主观上要这样来判断战略问题。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现实操作的战略层面来讲,必须正确而恰当地处理经济利益与安全利益的关系。对中国来说,当代的安全利益所涉及的重大问题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现实问题,另一类是历史问题。现实问题涉及方面很多,其中最重大的情况,一是国家的主权、领土受到侵略,人民安康受到直接威胁;二是国家发生分裂。这两种情况都构成了生死攸关的问题。对于这两种情况,国家都必须立即动用武力予以回应。与安全利益相关的历史问题所涉及的是统一问题,即台湾问题,以及有争议的领土和边界问题等。
对于涉及安全利益的现实问题和历史问题,尽管都关乎主权,但处理方式和反应程度是应该有区别的。现实问题是国家必须立即作出反应并且可能动用军事手段的问题。不论是受到武力进攻,还是国家的某一部分图谋分裂,都是不容讨价还价的问题,因为涉及到国家的生存和整体利益。与之不同,历史问题基于复杂性和长期性,则往往需要国家以更大的耐心和灵活性加以处理,武力只能是最后的手段。
对于历史问题中的两种情况,基于其不同属性,在处理上也需有所区别。就台湾问题而言,尽管实现和平统一是必须以最大努力争取的目标,但如果出现台湾独立的情况,无论如何都是关系到国家的生死攸关的利益,因此在这个问题上动用军事力量的可能性是不能排除的。与之不同,领土争议问题(不论是边界划分还是海洋领土、权益争议)尽管也涉及主权利益,但基本属于局部问题,不影响国家作为整体的存在与安全,而且由于已“遗留”多年,可能不存在重大安全威胁,因此构不成国家生死攸关的问题。以和平手段解决这类问题更符合国家的全局性利益。一时解决不了,可以在坚持原则立场的基础上,把问题先搁置起来,使之不影响国家间关系的大局,待条件成熟时再通过谈判解决。
总之,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部署中,国家的安全战略必须始终以确保国家能有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为目标,处理与别国的矛盾、麻烦、争议甚至冲突,都必须以和平解决为宗旨。按照这样的利益原则处理问题,当发生生死攸关的情况时,不能采取坚决手段维护国家安全当然不符合国家利益,反过来,当并未出现生死攸关的情况时,如果战略措施失当而导致国家失去和平发展环境,也不符合国家利益。□文 /来源:瞭望周刊记者 李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