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日前从相关会议获悉,从3月份起,我市启动实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并轨。此次涉及的“双并轨”企业达39家、1.5万人。按照国家政策,1998年,我市制定并实施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采取财政预算安排、企业负担、社会筹集各1/3的“三三制”办法,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力市场不断完善,已实施7年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弊端渐现。至去年,全省14个市州已有12个实行了“双并轨”。我市实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并轨已成为必然。在“双并轨”工作中,劳动保障部门将重点做好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对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凡符合失业保险有关规定的,将享受失业保险,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同时,失业人员还可以享受免费再就业培训和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住院的可享受住院医疗补助金;死亡的,对其家属可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破产企业失业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给6个月生活费。民政部门担负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最低生活保障并轨工作。4月1日至25日,民政部门将完成享受低保人员的申报、审核和审批。4月25日至30日,发放低保金,以确保低收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副市长翟笃培强调,“双并轨”工作事关我市经济发展,是构建合谐社会的坚实保障。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提高认识,带着感情和责任,全力做好这项工作,确保“双并轨”工作顺利实施。(周琰杨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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