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人大代表到涉嫌杀人侯建军为何善恶“瞬间突变”
辽宁省第十届人大代表、抚顺市兴业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侯建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抚顺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侯建军有太多光环,优秀民营企业家,十佳优秀青年,市优秀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这个从小伴随着“学习雷锋好榜样”歌声长大的青年,从一个苦孩子,成长为小有名气的民营企业家,在抚顺可谓青年成功的楷模。如果没有3月28日令人震惊的恶意撞人致死行为,他可能还会在铺满鲜花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但是这一切已经永远成为过去,等待侯建军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苦孩子、慈善家、人大代表
记者在抚顺采访时发现,很多人都觉得侯建军的行为太不可思议。“这怎么可能呢,他肯定是疯了!”一位曾在共青团市委工作的干部说:“我们了解他,他从小就很苦。我们选他做优秀青年是有原则的,他确实表现得很突出。”很多熟悉他的人为他惋惜、遗憾。
记者在抚顺市一些媒体刊登的侯建军先进事迹中得知,43岁的侯建军从小家里贫穷,仅仅上过小学。20多岁的他还在市场里卖菜、拉脚。10多年前,他从办运输公司开始起家,因为做买卖脑瓜活络,家业越创越大。
记者在抚顺市人大常委会提供的《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上看到,“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侯建军安置抚顺市两业(失业、待业)人员300多人,先后为社会各项公益事业捐款达到50余万元,资助两名特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帮助52名贫困而面临失学的中小学生重返校园。侯建军领导的兴业公司被辽宁省委、省政府评为“明星企业”,被抚顺市委、市政府授予“十强私营企业”。1998年侯建军先后被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评为“市优秀人大代表”,同时也被授予“抚顺十佳优秀青年”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荣誉称号。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委员会主任张玉茹介绍说,侯建军当选省人大代表完全符合法律程序,他曾是两届市优秀人大代表,但是作为人大代表,做出这样的事情确实令人震惊。
■群众关注法律面前能否人人平等
在采访侯建军撞人事件时,记者除了听到熟悉侯建军的人为他惋惜的话外,记者听到更多的是当地老百姓对既是有钱人、又是人大代表的侯建军故意撞人致死的愤慨。他们无一例外地发出质疑:人大代表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
事件发生后,辽沈地区的新闻媒体都在显著的位置,将侯建军恶意撞人致死的行为予以披露。连日来,读者纷纷致电新闻媒体,对侯建军的行为予以谴责。沈阳工业大学法学副教授邓卫卫对记者说,侯建军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涉嫌故意杀人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少网民和读者在谴责的同时也提出担忧,认为侯建军是个名人,又是省人大代表,恐怕最后不会严格依法判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法学教授孟昭武说,中国有句老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无论什么身份,在法律面前都无权端出特权的架子;一旦违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针对群众疑问和关注,抚顺市委政法委已组织公安、检察院、法院三家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欢迎社会监督坚决依法办案。
■从善到恶瞬间突变说明了什么
一方面很多人认为侯建军是一个优秀的成功人士,富有爱心和社会责任感,一方面在很多群众的眼里他又是依靠权力和金钱为所欲为的杀人犯,两个截然不同的形象交织在侯建军身上。
法学博士,辽宁正元律师事务所主任雷雨波认为,侯建军身上之所以体现出鲜明的双重性格,主要一个原因是个人素质与其事业迅速发展的不同步性。雷雨波说,侯建军有过寒苦的生活,他有了钱去资助贫困家庭和孩子上学,也在情理之中。问题是随着财富的积累,社会地位的增高,侯建军的个人素质并没有提高。在高社会地位和低素质的强烈反差下,侯建军作出这种事情就是不可避免的。他身兼人大代表、优秀青年等荣誉称号竟然能够同普通群众大打出手甚至用车撞死老人,显示了他的道德素质、政治素质、法律素质的低下。
辽宁省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所长沈殿忠认为,侯建军将会成为一个历史名词,他是现阶段人大代表结构失衡、入选资格把关不严、缺乏监督机制的一个突出表现。沈殿忠说,从目前代表结构看,有钱人太多,一些地区片面以企业经营业绩、企业纳税、向社会捐款多少为人大代表入选资格,而全然不顾其他标准。沈殿忠认为,加强对人大代表的资格审查,建立健全有效的对人大代表监督机制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文/新华社记者
■相关问题
侯建军有无自首死者家属提出质疑
自“3·28”案发生以来,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人们在追问人大代表怎能做出这样的事的同时,也对本案的种种细节产生了疑惑,连日来记者不断接到群众电话询问诸如侯建军是怎么撞死老人的,犯罪嫌疑人是否真的投案自首等问题。 负责此案侦破的抚顺市警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3·28”案件目前已经初步查清。
关于肇事司机有没有撞完人之后又往回“碾”了一下,据警方介绍说,侯建军驾车追撵被害人裘吉到抚顺百货大楼门前,将裘吉撞倒致裘吉当场死亡随后逃逸。另据被害人妻子蔡宝琴回忆,当时车速很快,车开进广场—撞人—轧过—离开,只是一瞬间的事情。记者采访的两方都没有提到汽车撞人之后又往回“碾”人的细节。
目前案件真相虽然逐渐浮出水面,但关于侯建军有没有自首,裘吉的家属和警方之间还存有异议。蔡宝琴说:“我们从3月28日早6点便在交通队院子里等候,在交通队一直呆到下午2点多,一直没见到侯建军的影儿,他是怎么自首的?”面对记者,受害人家属提出了这样的质疑。而在抚顺市公安局所召开的两次新闻发布会上,抚顺市公安局均提到了侯建军自首的情节,称“早八点,犯罪嫌疑人侯建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肇事车辆也被警方在三宝屯附近发现被拖回。”
■事件回放
犯罪嫌疑人侯建军于3月28日凌晨3时30分许,酒后驾驶辽D-19995号现代越野车,行至抚顺市新抚区东一路抚顺长途客车站门前时,因汽车与裘吉剐碰,双方发生口角,后侯建军驾车追撵被害人裘吉,在抚顺百货大楼门前,将被害人裘吉撞倒后逃逸。被害人裘吉因颅骨骨折、颅内大面积出血,当场死亡。早8时许,犯罪嫌疑人侯建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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