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4日讯(通讯员 姚加彩) 讨薪却遭老板辱骂,11名打工妹在深夜里被赶出厂门后向工商部门求助,昨天,她们从中韩工商所副所长姜丕显手中接过1250元血汗钱。
4月2日深夜11时,崂山工商分局中韩工商所所长王守智突然接到一打工妹的举报电话,称她们一行人被老板赶出了厂门,请求帮助。王所长驱车赶到工商所。经了解得知,这11名打工妹分别来自安徽、河南、湖北等地,年龄大都在十六七岁。今年2月份,她们来到中韩街道大埠东村的一家工厂打工。当时进厂时,该厂的负责人辛某承诺包吃包住,一个月每个打工妹可挣1000多元。但是,当这些打工妹到辛某的加工厂打工后,发现不但生活条件极差,而且几乎天天加班加点。两个月过去了,打工妹们未见一分钱工资,在大家连零花钱也没了的情况下,她们恳求辛某先支付部分工资。但辛某置之不理,只是催她们多干活。无奈之下,她们向辛某提出,再不开工资就不干了。这一下惹怒了辛某,打工妹们在遭到辛某威吓、辱骂后被赶出工厂大门。
了解情况后,工商执法人员于第二天立即展开调查工作。经查,辛某属无照经营。中韩工商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辛某支付11名打工妹工资1250元,并责令其停止经营,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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