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湖南衡阳市商业银行纪工委副书记罗衡俊在家中自缢突然身亡。据悉,在他被任命为纪工委副书记之前,他已被衡阳市经侦支队调查,原因是其担任信用社主任期间涉嫌违法贷款1700万元给长沙的一家公司。
看到“湖南衡阳商业银行纪工委副书记罗衡俊自缢身亡”这样的新闻标题,笔者的第一反应是该官员自杀肯定与腐败有关系。果不出所料,文中援引衡阳市经侦支队负责人的话说,罗衡俊涉嫌违法贷款的事已侦查清楚,事实确凿,不久将移交检察机关。笔者没有为自己的预料成功而高兴,而是想到另外一个问题,大多数人们对官员自杀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大概是从江西上饶市委书记余小平自杀开始,官员自杀的新闻频频见诸媒体。香港《文汇报》曾经引用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邵道生先生提供的一个数据:2003年上半年中国有1252名官员自杀。从今年以来,媒体广泛报道的自杀官员就有河南新郑市长、甘肃泾川县长、安徽蚌埠市统计局局长。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官员自杀”已经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
许多人对官员自杀的第一反应是认为其与腐败有关。确实,官员自杀大部分涉及腐败——已经被审查或者自知难逃被审判的命运。如江西上饶市委书记余小平死后,江西省纪委的结论就是“道德品质败坏,生活作风糜烂”,是“自绝于党和人民”。但是也有官员是因病自杀,如安徽蚌埠市统计局局长死后,当地公安部门的调查结论是“因精神焦虑症而自杀”。可是,不管官方结论如何,人们总是难免将官员自杀与腐败联系起来,甚至对那些“因病自杀”的官方结论颇为怀疑。这恐怕不单是一个人们不信任有关政府部门的问题了。
2003年,香港特区警务处助理处长张之琛跳楼自杀,很多媒体从临床心理学角度阐释张之琛自杀的原因,体现了人本主义的情怀。可是,为什么在内地,人们对于官员自杀却首先想到的是与腐败有关呢?其中固然有文化的差异,但是在人们关注点不同的背后,更反映了内地人们对官员道德形象的普遍怀疑。用邵道生先生的话说,就是“与整个社会反腐败的大气候有关”。在腐败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的时候,只要官员有动静,不管他是辞职、调任还是自杀,怀疑官员腐败几乎成为人们的本能反应。
应该说,“官员自杀”当然不是一件正常的事,但是面对“官员自杀”,人们首先与腐败联系起来,更是值得人们研究的社会现象。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只有当官员腐败成为社会的特例,只有官员恢复了在公众心目中的道德形象时,人们才会像对待普通人自杀那样正视官员的自杀,才会像对待普通人自杀那样以悲悯的情怀对待官员的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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