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翟惠敏
“受国际毒潮泛滥和国内涉毒因素影响,当前我国毒品问题仍呈发展蔓延的趋势,既面临境外毒品渗透加剧和国内毒品来源增多的双重压力,也面临阿片类传统毒品继续发展和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迅速蔓延的双重压力,毒品来源多元化、毒品滥用多样化和制贩吸毒一体化的趋势更加明显,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在今天召开的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上,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分析了当前毒品形势。
境外毒品“多头入境、全线渗透”格局尚未改变
“金三角”地区毒品对我渗透活动仍较突出,大宗贩毒、武装贩毒、外流贩毒活动猖獗。在海洛因渗透加剧的同时,冰毒成为该地区毒品对我渗透的增长点,并在我东北和内地一些省份形成消费市场。
阿富汗已成为全球鸦片的主要产地,对我现实危害和潜在威胁不断扩大。
有的贩毒组织借道我国将冰毒、摇头丸等毒品贩往日本、韩国;有的直接将摇头丸等新型毒品贩入我国。2004年11月,广州海关一案就查获来自荷兰的摇头丸469.4千克。
东南沿海制贩冰毒、摇头丸向分散、流动和隐蔽发展
2004年,全国共破获制贩冰毒案件1121起,缴获冰毒2.7吨,破案数上升77.4%,缴获量下降52.9%,表明国内制毒活动规模逐渐减小;但2004年缴获3.5吨冰毒半成品和液态冰毒,既反映了打击发现能力的提高,也反映出国内制毒活动仍不容乐观。广东、福建仍是制贩苯丙胺类毒品的高发地区。2004年,广东摇头丸缴获量占全国的90%。随着广东、福建打击能力的不断增强,制毒活动开始向内地和海外转移,特别是涉韩、涉日、涉菲制贩毒活动日益严重。目前,国内新型毒品问题趋于复杂,既存在制贩问题,也出现消费问题;国内生产的冰毒、摇头丸既走私出境,又内销国内市场;国内消费的冰毒、摇头丸既有来自“金三角”和东南沿海境外,也有国内生产制造,这种局面加大了新型毒品的治理难度。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反弹土法加工海洛因不容忽视
目前,国内传统种植地区的大面积非法种植问题得到禁绝,但零星非法种植问题有所反弹。2004年,河北、四川、河南、安徽、云南、浙江、新疆等省区均发现了零星非法种植问题。此外,山西、河南、安徽等地破获了一些不法分子雇佣种植、定向收购、土法加工海洛因贩卖牟利的案件,特别是山西一些地区土法加工的海洛因已在本地及周边地区形成消费市场。
从长远看,随着“金三角”毒品产量减少和我堵源截流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在国内消费市场的刺激下,用于国内消费的毒品种植和加工问题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为禁毒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易制毒化学品走私出境时有发现精麻药品被滥用的问题依然突出
目前,我国生产的苯基丙酮、胡椒基甲基酮等化学品及非列管易制毒化学品被走私出境问题时有发现。同时,易制毒化学品流入国内非法渠道问题也尚未解决,国家管制的咖啡因、安钠咖、氯胺酮等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用于非医疗用途、被滥用的问题日趋普遍,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国内吸毒人数总体增加毒品滥用种类日趋多元
截至2004年底,全国现有吸毒人员79.1万,同比上升6.8%,涉及全国2102个县(市、区)。其中,滥用海洛因人员67.9万,占85.8%。青少年、农民、无业闲散人员仍是吸毒的高危人群,分别占吸毒人员的70.4%、30%和45%。
毒品消费结构发生变化,鸦片、海洛因等传统毒品滥用规模趋于稳定;摇头丸、氯胺酮等新型毒品滥用人数明显上升,滥用比例已从2001年的2.5%上升到去年的9.5%。此外,山西、内蒙古等地滥用安钠咖,东北地区滥用冰毒片剂和扎吸杜冷丁,新疆及沿海大中城市滥用大麻等情况也日益严重,我国海洛因、摇头丸及其他麻醉药品、精神药物交叉滥用的局面已经形成。 (本报北京4月4日讯)
国家禁毒委又增新成员单位
本报北京4月4日讯(记者翟惠敏)记者今天从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上了解到,国家禁毒委员会最近又增补铁道部、交通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民航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邮政局为成员单位。目前,国家禁毒委员会有32家成员单位。
禁毒工作十大问题亟待解决
本报北京4月4日讯(记者翟惠敏)在今天召开的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上,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历数了当前禁毒工作亟待加以解决的突出问题:云南等边境地区堵源截流机制尚不健全;发现和打击毒品犯罪的能力还不强,特别是贩毒集团和网络尚未得到重创;禁毒管理还不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对阿片类毒品滥用人员缺乏科学有效的戒毒方法,复吸率还较高;对感染艾滋病等特殊吸毒人员的戒毒管理以及对外来吸毒人员的戒毒和帮教工作还存在很大难度;禁毒宣传教育存有盲区和死角,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特别是对新型毒品的预防教育还不到位;禁毒法制尚不完备,禁毒科研滞后,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同时,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禁毒工作重视不够、决心不大、措施不力;人民群众参与禁毒的积极性尚未得到充分调动和有效组织,综合治理毒品问题的格局还未形成;禁毒办事机构和专业力量不足,经费短缺,基础设施落后,远不能满足禁毒斗争的实际需要。
2004年重大毒品案
中菲联合破获“9·2”特大跨国贩毒案
2004年2月10日,公安部禁毒局和福建省公安厅禁毒总队与菲律宾国家禁毒局密切合作,联合侦破“9·2”特大跨国走私贩运冰毒案,在菲律宾缴获冰毒304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陈天福,在国内抓获肖佳成等4名犯罪嫌疑人。此案是我国加强禁毒执法国际合作的成功案例,在国际上引起强烈反响。
中马联合破获“5·12”特大跨国制贩冰毒案
2004年4月27日,在公安部指挥协调下,福建省公安机关与马来西亚警方密切合作,成功侦破“5·12”特大跨国制贩冰毒案件,两国警方共抓获来自马来西亚、荷兰、菲律宾、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的犯罪嫌疑人32名,查获成品冰毒22.91千克、半成品冰毒1970千克、手枪2支、子弹16发、汽车12辆、大型制毒设备1套。我方冻结涉毒资金330万元人民币,马方冻结涉毒资金700万元马币(合1525万元人民币)。
云南破获“6·5”特大贩毒案
2004年6月5日,云南省大理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跨国贩毒案,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4名,缴获藏匿在汽车水箱内的海洛因806块,共计501千克,创2004年全国海洛因个案缴获量最高。
中泰联合破获“3·15”特大跨国贩毒集团案
2004年9月至10月,中泰两国禁毒执法部门经过一个多月艰苦侦查,联合破获刘钢毅特大跨国贩毒集团案,在我国云南和泰国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缴获海洛因463.92千克、毒资约合人民币1400余万元、运毒汽车3辆、摩托车5辆。
中日联合破获“8·6”特大跨国走私摇头丸案
2004年9月18日,在公安部禁毒局统一指挥、协调和广东、上海等地公安禁毒部门大力协助下,辽宁省公安机关在两省三地采取收网行动,摧毁一跨国贩毒犯罪集团,抓获香港和内地犯罪嫌疑人9名,缴获冰毒44千克、MDMA摇头丸粉末15千克、毒资25万港币。
四川破获“6·30”特大走私易制毒化学品案件
2004年11月,在公安部禁毒局协调指导下,四川省公安厅成功破获公安部禁毒局督办的“6·30”特大走私易制毒化学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缴获安眠酮155.36千克,易制毒化学品苯基丙酮12.8吨、胡椒醛12.1吨、胡椒基甲基酮6.4吨、邻乙酰氨基苯甲酸10吨、邻甲苯胺16.6吨、甲苯6.3吨、黄樟油5.3吨、三氯化磷1.5吨、氢氧化钠1.4吨,仿“五四”式手枪一支、子弹两发,查扣车辆12台、制毒设备一套,扣押冻结各类资产价值人民币2000万元。此案是近年来我国破获的最大的走私易制毒化学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