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活失去信心?
维权制度缺失?
谁来关心民工的心灵创伤?
新快报记者 魏凯 实习生 吴金明/文 许都/图
2005年3月10日,44岁的刘立付体验了中年丧妻之痛。这天,他的结发之妻覃全英的尸体在里水镇河朗沙(属佛山市南海区)珠江河6号标段处被清洁船打捞上来了。次日在警方的陪同下,他到殡仪馆见了妻子的最后一面,“身体除了2004年5月烧伤留下的大块大块的疤痕之外,头部还有血迹和伤痕。”
死者覃全英,广西桂平人。2002年,她和丈夫刘立付到南海里水镇打工,夫妻同在里水合展金属制品厂工作,刘是厂里熔铸车间的放水工,妻子则是包装工,两人月薪加起来有2300元左右,省吃俭用勉强够供两个孩子的学费和赡养刘在老家的父亲。他们19岁的大儿子刘世全在南宁读药科学校,小儿子刘世云14岁,寄养在家乡外婆家,读小学6年级。
事情发生两周后,接手此案的里水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向记者表示,尸体的法医鉴定还没有出来,死因未定。但说起妻子的死,覃全英之夫刘立付悲痛难忍,深凹的眼圈流出浑浊的泪水:“她是被工厂逼得想不开才自杀的。”与他的说法相反,覃全英生前所在的里水合展金属制品厂却坚持认为“她是被谋杀的”。
一次意外的工伤
在家属和厂方对死因争执的背后,覃全英生前遭遇的一起工伤事故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2004年5月23日,因烧饭工回家,厂里安排覃全英在食堂顶替。上午9时许,她打开煤气灶点火,但电子打火器坏了,覃全英只好自己点火,不料因为煤气泄漏,在点着火的一刹那,巨大的火焰把她吞噬了,她的脸颊、四肢、头发、眉毛全都被烧着了。旁边的工友迅速关了煤气,并立即将其送到里水镇医院。
据刘立付说,他闻讯赶到医院时几乎认不出妻子了,“她疼痛得大声哭喊,手脚的皮肤都被烧掉了,全是水泡。身上不能穿衣服,只在胸前和腰间分别挡了件工作服。”在镇医院诊断的结果为,覃全英全身烧伤约20%,部位主要在脸颊、四肢,烧伤程度为1到2级(属级别较轻的烧伤)。
覃全英随后住院治疗25天,一万多元的医疗费由厂方承担,出院后在厂宿舍养伤。其间,她不断向工厂老板梁坤要求对手脚的烧伤疤痕作进一步治疗,刘立付说:“我们其他的啥赔偿也不要,只要给她医好身体,让她能重新劳动、能挣钱供孩子读书就够了!”但这最基本的要求被梁坤一再敷衍过去,直至覃全英被发现死在河里。
对于厂方坚持的“谋杀”一说,刘立付解释:“他们(厂方)就是想推掉不给我妻子治伤以致逼死我妻子的责任!”
关于死因的争议
根据厂方负责人之一,老板梁坤妻子的姐姐易某(厂里的人称其为“四小姐”)解释,之所以认为是谋杀,“是因为她(覃全英)头部有伤痕,而且当时警察也是这样跟我说的”。
记者从里水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获悉,“覃头部的确有伤,但有可能是尸体在水中漂浮时被船体撞击所致”。警队也向记者否认当时曾向易某说过是谋杀,“法医没有出尸检报告之前,我们不可能向任何人透露死因!”
而记者调查发现,覃全英生前的口碑很好,“生性善良”是周围人对她的评价。
忆起妻子生前,刘立付感慨说,他很早就外出打工,性格内向的妻子在家不仅是干农活的一把好手,更是一个人把七十多岁的公公和两个孩子照顾得妥妥帖帖。邻里乡亲也都说她性格和善,从不和人争吵。“她这样好的人,怎么会得罪人?怎会有人要杀她?”
对覃全英的死,其生前工友和邻居都感到很意外。邻居刘阿姨评价说:“她是个很好的人,从没见过她和别人脸红吵架,我们院子脏了还经常是她主动打扫。”甚至连最有可能和她对立的“四小姐”易某也评价覃全英“人很好,和周围的人相处很融洽”。
拒见记者的老板
据刘立付反映,2004年6月17日,覃全英从里水镇医院出院时,厂老板梁坤曾答应帮她转院作进一步治疗,并许诺“去最好的医院,找最好的医生”,但这句话并未兑现。
而里水镇医院救治覃全英的医生何润标回忆,覃出院时,他曾叮嘱她“要活动四肢,并再来医院治疗”,但“她后来只来医院门诊看过一次”。
刘立付至今仍清楚记得出院时覃全英的身体状况:她手脚烧伤的疤痕还没好,斑驳的皮肤粘在一起,整个人根本不能动弹。在宿舍养伤的第一个月,她都是卧病在床,刘立付一边上班一边照顾她,“一日三餐都是我打饭来一口一口喂她,而且为她端屎端尿,我又不能请假或旷工,旷工一天扣三天的钱”。
刘立付还说,他曾向厂里提出安排人帮忙照顾妻子,但“被拒绝”,他又向老板梁坤请求“借两三百块钱买营养品”,但得到的回答是“钱不能借,只能预先从工资里扣”,“我只能从工资挤钱,买回肉、骨头、水果等给老婆吃。”从2004年6月出院到2005年3月死亡,妻子覃全英只到镇医院复诊一次,老板娘(梁坤之妻)曾去医院拿过一次药。
刘立付说,最让他感到心凉的是老板梁坤的态度。从出院那天开始,刘立付就屡次向梁坤要求让覃全英再去医院治疗,但却被他以“厂里没有车”为由拒绝;他把妻子烧伤的手脚给梁坤看,老板也只是冷冷回应一句“知道了”;被缠得烦了,梁坤甚至对覃全英说:“你只会害人,既不能工作又要花钱(注:2004年覃全英烧伤期间工厂一直照常给其工资,直到12月底)!”
为核实刘立付之言,记者于2005年3月18日下午到该厂了解情况,但门卫一听是记者,即关上大门禁止任何人进出。记者又先后两次拨打梁坤的电话,第一次对方拒绝透露关于覃全英继续治疗的任何情况,只说“有什么事去劳动局问吧”,第二次则一听是记者即挂断电话。
记者欲通过厂里工人从侧面证实刘的说法,但工人们均避而不谈。
最终记者辗转找到了一位目击工人,他说:“年后工厂开工后的一天,老板梁坤在厂门前正要走,我看见覃全英走上去,挽起袖子露出左手给他看,说‘左手烧伤了,弯不下来’,当时老板说‘知道了’,就走了。整个过程很快,两人也没有争吵。”
死前的两次刺激
据刘立付说,覃全英死前做的最后两件事分别是去了趟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以及春节回老家。
在覃全英去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前还有一段插曲:刘立付因为向里水劳动局“告状”,第二天,他被厂里“停薪留职”,这个结果厂方以通知的形式于2005年1月29日贴在大门口。当天,覃全英知道了这个结果并哭了。
于是,在没有工干的情况下,2005年1月30日,刘立付陪同妻子覃全英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咨询,“那里的医生告诉我们,她全身被烧毁的皮肤做植皮和进一步治疗至少还需5万余元。”刘立付说,他们从医院回去后将咨询结果告诉了梁坤,得到的答复又是“知道了”,梁坤根本不提继续治疗的事,这让覃全英的情绪开始出现反常的压抑。刘立付说,5万元对他们而言根本就是天文数字,“她不断地说,‘我被烧成这个样子,老板又不再出钱,你也被老板解雇了,这么久没有事做,家里还有两个孩子读书用钱,怎么办?’”
第二件事是,2005年2月,覃全英伤势已经恢复到基本可以生活自理,所以她独自一人回家过了年。2月18日她从家乡回来和刘立付说话时,情绪已经有变化。“年前她养伤的时候情绪一直正常,从家里回来后她就告诉我:‘乡亲看到我手脚烧成这样子,老板也不管了,自己也没钱治,都替我感到不值’。”
不仅是刘立付感觉到妻子情绪的变化,邻居刘阿姨也略有觉察。刘阿姨后来告诉记者:“年前覃全英的烧伤恢复得不错,我经常看到她去食堂打饭,有时还会和她坐在门前聊聊天,说些日常的事。但年后她回了家一趟后,说话就明显少了,好像脸色也比以前差一些。直到3月7号一整天,我都没有见过她。”
一个被忽略的征兆
2005年2月26日,刘立付离开里水去外地找工,那是他和妻子的最后一别,“她又说起自己被烧伤了,再也不能做工挣钱,甚至说起‘你安心去干工作,不要留在这里,如果我死也是老板害死的’这样的话”。
刘立付很后悔自己当时没有察觉,“我以为她说自杀是开玩笑。后来我只把自己的手机号告诉了隔壁的王师傅,并嘱托他‘我妻子有事就给我打电话’。”
当时和刘立付同去外地找工的广西老乡徐海强生性开朗,他还劝说覃全英:“不要想这么多,老板不管你就去劳动局告他,让他赔偿把你医好。现在我们去找工做,赚了钱回来养你。”
原本可以挽救的生命
“她的烧伤其实完全可以治好”,接受过覃全英咨询的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烧伤科医生黄晓桦如是说。
黄医生回忆,当时看了覃的伤势,认为必须对症做植皮手术,“一般而言,只要配合适当的关节锻炼,烧伤手术做完后患者都能恢复正常的劳动力。”
记者问及拖延治疗的后果,黄医生表示:“像她这样程度的烧伤,养了半年左右正是手术的时机,再拖下去关节的疤痕可能定型,关节的肌腱也可能萎缩,也就是说以后就很难再恢复正常!”
记者拿了覃全英的病情资料,向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烧伤科主任梁达荣做咨询,结论亦是“必须做植皮手术”,“经治疗可以恢复正常劳动力。”
“老板的5万元就能让她不死,5万元就能挽救我的家庭!”说起这件事,刘立付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唯一可等待的抚恤金
2005年3月25日下午,记者陪同刘立付再次来到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找到了最初接受覃全英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作人员游松华。
当事人覃全英已死,游松华只能告诉刘立付:“事已至此,现在再对她的烧伤做认定已没有意义,工伤评级及根据评级做的工伤赔款也无法再继续。”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刘立付如果能拿到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还可以要求厂方按照去年佛山市全社会月平均工资1400余元,一次性给予15个月的工资共22050元做抚恤金。
“如果厂方不肯给这笔抚恤金,你可以向我们这里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打官司。”游松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