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拉萨市公安局、堆龙德庆县召开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专题会,并结合本单位、本县实际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上,市公安局副局长幸远明传达了胡锦涛同志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并带头发言。他紧紧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谈了自己的学习认识。来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刑警支队、禁毒支队、二处、七处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结合本职工作进行了发言。市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益西多杰作了总结发言。他要求,与会人员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全面提高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并要求市公安局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实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努力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
传达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后,堆龙德庆县与会人员认为,胡锦涛总书记的发言对西藏的发展,对堆龙德庆县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堆龙德庆县的发展需要全体党员干部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事实求是地为堆龙德庆县的发展和农牧民的致富着想,切实履行共产党员的责任和义务,为堆龙德庆县的发展贡献力量。
经过学习讨论,与会代表认为: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高瞻远瞩,讲话精神符合西藏的实际,符合西藏各族人民的切身利益,对西藏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和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西藏要发展、要跨越,就必须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各族人民的利益,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认真落实,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西藏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和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奋斗。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和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抓住现在的大好机遇,力争使工作有新的起色,促进拉萨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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