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张庆台) 昨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对泸州市有关部门失职造成忠山宾馆娱乐城容留色情活动(1·15事件),有关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情况进行了通报。
泸州市“1·15事件”发生后,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专案组先后查明了江阳公安分局南城派出所所长刘刚、民警李武华、刘志权三人泄露警情通风报信的问题;民警刘志权与忠山宾馆承包人张川虎、杨万明的利益关系问题;南城派出所所长刘刚接受张川虎请客送礼的问题,并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据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对该事件中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目前已经依纪依法分别作出处理:给予刘志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刘刚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并予以辞退;给予李武华行政撤职处分,并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调离公安机关。
彭柱才作为烈士陵园管理所所长、伤残军人接待站站长、忠山宾馆法人代表,对忠山宾馆疏于管理、监管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彭柱才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泸州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以及江阳区公安分局政委,市文化局文化稽查大队大队长,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局长,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责成泸州市公安局、民政局、文化局、工商局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分别写出书面检查。
省纪委、省监察厅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以“1·15事件”为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以案明纪,警钟长鸣,努力防范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新闻背景
“1·15事件”发生地忠山宾馆,是泸州市民政局下属的国有企业,市烈士陵园管理所所长彭柱才兼任法人代表,对内称泸州市伤残军人接待站,对外称忠山宾馆;2001年1月至事件发生日,忠山宾馆一直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张川虎承包。
2004年1月15日,中央电视台记者对忠山宾馆娱乐城进行了暗访,发现有色情活动,即于当晚19时20分向泸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举报。随后,《焦点访谈》以《艳舞跳进烈士陵园》为题,对该宾馆娱乐城存在色情活动和有关部门接举报后查处不力的问题进行了曝光,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