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熊敏)4月5日上午10时,贺兰县丰登乡丰盈7组的黄老汉及其家人,主动来到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迁移坟冢。4月2日,正因为黄老汉等人清明祭祖,上坟烧纸而引发火警险酿大祸。据悉,这是我区发布关于禁止在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东麓围栏封育区内乱建坟墓滥烧纸通告以来,首次出现的迁坟现象。
4月2日下午2时许,正在执勤的贺兰山森林公安分局马莲口派出所所长周建军,远远看见位于甘沟至贺兰口段中心区内升起一股烟柱:保护区失火了!周建军立即带领4名民警及护林员赶往现场,并于救火途中碰到了引发火警的黄老汉一家,当即要求他们返身救火。风助火威,不到一个小时,站在距火警现场30公里外的金山乡都可见浓烟、火苗。接到报警,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立刻组织40余名工作人员赶赴火场;家住贺兰山小口子九公里处的养鸡户马永,看见浓烟便拨响了报警电话;贺兰山农牧场职工杨河、谢忠胜看到烟柱后,带上家什、骑着摩托车冲向现场,职工马军则开着四轮农用车储备水源。由于火警现场地处山脚下的保护区腹地,没有通行道路,刚从苏峪口森林公园出来的广东客商李新忠,带着同行者驱车赶到现场时,只能将车停在距现场5公里处的公路边,背着灭火工具跑往现场灭火。下午近4时,火警被控制,但已造成了过火面积375亩,蒙古扁桃、斑子麻黄、荆棘儿、鼠李、灰榆等7种灌、乔木被毁损失惨重。
据保护区管理局侯建海局长介绍,保护区自2002年5月1日实行围栏封育以来,植被迅速恢复,在涵养水源、改善生态的同时,也为引发火灾留下了隐患。清明节前,由于保护区内尚存6万余座坟冢,上坟烧纸成了酿成火警的第一隐患,仅今年就已发生火警6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3年5月1日发布的通告要求,坟主一律不准进入保护区内烧纸,应有计划地将乱建的坟墓迁入公墓;对滥烧纸引发火灾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有关部门希望人们清明祭祖的同时,切记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