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一起简单的双方借贷纠纷,没想到4月6日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原告方将被告借自己11万元的两张借条提交法庭,被告的妻子作为被告的一名代理人,竟当庭将其中一张4万元借条“吃”进嘴里,法官最终责令其当庭吐出借条,但庭审在这场“闹剧”中被迫休庭。
被告妻子当庭“吃”下借条
4月6日上午10时许,记者闻讯赶到雁塔区法院时,一名戴眼镜的中年女子情绪很激动,据这位王女士说,她和李某早就认识,李某先后分三次向她借款16万元,均打有借条。在她多次催促下,李某偿还了其中5万元,剩余部分多次催要无果,她只好向雁塔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偿还其借款11万元。
“早上开庭进行到举证阶段时,我给法官出示了两张借条原件,法官交给被告质证,没想到被告的第二代理人,也就是他的妻子谷某径直把其中一张4万元的借条揉成一团塞到了嘴里!那可是他借我钱的证据呀,我当时就被气得晕晕乎乎的,当庭大哭,站都站不住……”王女士泣不成声地说。据了解,李某和谷某均是大学教师。
法官责令吐出借条
据审判长侯永杰说,此案昨天上午8:40开庭,被告李某亲自出庭并委托了两名代理人,第二代理人是他的妻子谷某。质证时王女士向法庭提交借条原件后,李某的代理人要求看原件,法官就将两张借条交给李某的代理人。没想到谷某突然的举动让大家都始料未及,“看到谷某吞吃掉其中一张借条后,我立即严厉地责令其马上吐出来!否则将以妨害民事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后来谷某才将借条吐了出来,前后大约持续了5分钟,但庭审没法再进行,只能暂时休庭。”
记者看到,被谷某吐出来的这张借条用一张信纸写的,皱皱巴巴的,被吞吃后出现了好几个破洞,但上面的字迹依然清晰可见。
吞吃借条者当庭受训诫交检讨
事发后,法官耐心劝慰当庭嚎啕大哭的王女士,并严肃告知谷某事态的严重性,要求她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写出书面检讨。11时许,谷某向法官提交了书面检讨书,她写道:“我作为李某的爱人,受他委托出庭……我生气、激动,导致4月6日将一张借条在失去理智的情况下,捏入手中塞进嘴里。在法官和律师的及时阻止下,我又将条子原封不动地吐了出来……我在愤怒中不假思索做出这种行为,给法院和审判法官造成十分被动的局面。深刻检讨。”
同时,雁塔法院西郊法庭庭长张军义当庭对谷某进行了训诫。
据张庭长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庭将对谷某作出处理,并要下发书面的《处理决定》,同时将取消谷某在本案的代理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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