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市民郝先生致电本报反映称,他6岁孩子元元(化名)因前段时间感冒引发抽筋症状,没想到其所在幼儿园以“无法担保孩子安全”为由,坚决反对元元入园,这让他感到非常苦恼。
据郝先生介绍,上月26日元元得了感冒,周末休息两天后已基本恢复,28日送去浦口中心幼儿园时,他忘记提醒老师多照顾孩子,哪知中午时分,老师打电话说元元浑身抽搐且陷入昏迷。在老师及热心邻居老人的帮助下,元元被及时送至浦口区人民医院急救,郝先生赶到后,孩子已经苏醒,从病历上得知孩子犯的是“热惊厥”,因感冒发烧引起,只要细心照料无大碍。虽然“有惊无险”,但园长张静表示,元元不能留在幼儿园。29日,郝先生再三与张园长协商,最后对方勉强表示,只要元元去医院检查确认无病,就同意留园。30日,郝先生带孩子去市儿童医院检查了全身,结果显示身体一切正常。30日至4月4日,元元在家未发生抽搐等任何症状。5日一早,郝先生带孩子来到幼儿园,向张园长保证“元元没病”。为了让幼儿园安心接受元元,郝先生还出具了一份“保证书”。哪知刚到中午,老师又打来急电称“元元发病了”,郝先生火速赶到后,看见孩子已经在老师“急救”下恢复了知觉。“意外”又发生后,张园长坚决反对元元留在幼儿园,并把托管费295元全部退还。孩子就这样被“剥夺”了接受教育的权利,这让郝先生颇感无奈。
记者随后就此事联系上浦口中心幼儿园张静园长,据其介绍,该园今年3月刚由私人承包下来,由她负责全权管理,因此她既要担负40多名孩子的安全责任,又要对保育老师负责。元元在该园十分特殊,发病无前兆,病发时又异常凶险,两次发病都亏得及时施救才无碍,因此老师们觉得元元发病“防不胜防”,何况保育老师没有专业医学护理知识,需要对他承担的压力与风险太大。虽然家长写了保证书,但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万一出事,幼儿园难辞其咎。对于郝先生迫切希望元元留园的心情,张园长表示理解,但她认为以孩子现在特殊的身体状况,最好由第一监护人先行负责看护。(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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