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 (记者沈颢) 针对一些产妇和医疗机构对分娩后胎盘如何处置的疑问,卫生部昨日作出回复: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据悉,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早在两年前就施行了胎盘归产妇所有的管理。
两年前有类似规定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金明华教授介绍,该院在2002年7月出台了一条规定,产妇产前可以自主选择处理胎盘,可以自行处理也可以交给院方处理。至今,绝大部分医院还没有规定将胎盘交由产妇本人处理。
胎盘医疗用途不大
当产妇生产结束后,医院先对胎盘进行检测,确定胎盘是否健康,然后进行简单的处理才会交到产妇手中。
胎盘究竟有何作用?金明华明确表示,胎盘医疗用途不大,现在可以知道的是胎盘含有大量的雌激素,医学上曾用胎盘提取组织液制成针剂,作为一种营养针。另外她强调,胎盘不适合男性使用。民间大多习惯将胎盘蒸熟食用,但食用胎盘对身体有何益处,至今医学上尚无定论。
30%胎盘可能传播疾病
金明华教授还强调,并不是所有的胎盘都可以食用或制作针剂,大约有30%的胎盘因为母体自身健康状况或感染等原因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如乙肝携带者的胎盘就不能食用。而一旦发现胎盘不健康,无论产妇是否坚持要保留,院方都会坚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由医院处理。
卫生部特别申明: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