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4月8日电(记者张兴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防洪法》相关规定,河道内禁止修建任何建筑物,甚至连高杆植物都不允许种植。然而,记者在河南省开封县采访发现,当地一些村民竟然无视规定,在黄河河道内修建了上百座黑砖窑,给黄河防汛带来了不小的隐患。
开封县刘店乡滕庄村位于黄河南岸。日前,在该村村民的带领下,记者见到了修建在开封黄河大桥两侧的两座砖窑场。只见码放得整整齐齐的砖坯成排堆放着,窑场旁边用来制坯的黄土堆得像小山一样。粗略估计一下,两座窑场占地约30亩。由于正值中午,窑场里没有什么动静。记者随后还在滩区内见到了几处窑场取土留下的大坑,每个坑都深达1米左右。据滕庄村副村长滕广臣介绍,由于河滩里取土方便,为了发展经济,当地乡政府一直鼓励村民集资修建窑场。2004年10月,村里先后两拨共八名村民每人集资20万元,在黄河大桥两侧建起了两座窑场。窑场建成后,一直在取土制砖坯,目前还没开始烧火。滕广臣还透露,尽管窑场已经建了好几个月了,但相关手续一直没有办理下来。据滕庄村村民段荣发介绍,整个刘店乡像这样的窑场大概有三四十座,而和刘店乡相邻的几个乡镇也都存在类似情况。村民的说法在开封县土地局得到了证实。据土地局土地监察大队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整个开封县修建在黄河河道内的砖窑共有100多座,其中刘店乡有30多座,袁坊乡有60多座。该工作人员无奈地表示,尽管这些砖窑都是没有经过审批的“黑户”,但由于执法环境不好,查处起来非常困难。
开封县河务局水政科科长张柱连告诉记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防洪法》的规定,黄河河道包括河道附近的滩地,都是不允许修建任何建筑的,就是高杆植物也不允许种植,更不用说建砖窑场了。但是这几年黄河滩地上的砖窑厂建的太多了,根本没有办法管。此外,根据《条例》规定,河道管理是地方首长负责制,应该是地方负责管理和处理的。由于地方保护主义,这一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