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18岁的小陶头一次汇钱,就因粗心而错填账户卡号,将本该汇给亲兄弟的2000元血汗钱错汇到陌生人的头上。小陶很懊恼和自责,同时坚持向银行方面讨个“说法”。
打工仔:2000元血汗钱打水漂
3月15日,我到长江西路的农行金城支行汇2000元现金给我远在海南的哥哥。我一办完手续,就及时通知了哥哥。一个多小时之后,哥哥打电话来说他没收到款。核对回执单后我才发现,自己填写存单时将卡号填错。我急坏了,赶快到银行说明了情况,希望追回这2000元钱。于是工作人员递给我一份“申请单”让我填。我追款心切,没细看内容就在上面签了名,还留了电话。后来再到银行查问,工作人员跟我说,那2000元已被对方提走,他们正在联系有关方面帮助查找。16日上午,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那人问了我的姓名后,说我那2000元现金正是错汇到他的账户上了。他说可以把钱汇回来还我。我听了很高兴,可他又说我得再汇一笔钱给他作为手续费。我说手续费可以从2000元中扣除,他不答应。我很奇怪这个人竟然知道我的电话号码,我回想了一下,自己在填那份“申请单”时,曾透露过自己的电话。后来我就再也联系不上这个人了。
律师:银行方面有责任
在这件事上,银行有没有责任?对此一位律师肯定地说:有。首先,工作人员办理业务时可能未仔细核对客户的账号和户名;小陶填写的申请单中,有声明“责任自负”的内容,这一点银行工作人员也未及时向其说明。当然,主要的责任在小陶身上。
农行:我们已经尽力了
“存款单是客户填的,回执单也是他自己签字后确认的,银行方面应当没有责任。”农行一位姓葛的负责人如是说。他说,当日这位顾客在该行办理的是实时异地存款业务。据其了解到的情况,顾客的回执单一出来,工作人员就发现收款人的卡号和户名有所区别。可面对工作人员的提醒,对方竟“反应不过来”,仍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顾客后来发现错误后要求追款,银行方面要求他填的其实是一份“个人声明”。这个声明的作用一是区分相关责任,二是取得客户授权,以便联系相关单位,把汇错的款冻结和划回。若不填银行将不会协助追款。这位负责人说,后经多方调查,其实这笔款在到账当日就被取走,且对方账上已空。现在有关方面已协助将此账户冻结,令其“只进不出”,一旦对方往自己账户打款满1000元,款就将被提出并退还给失主。·陶欣陈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