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打成招被错判杀人强奸,被羁押近300天后真凶归案
两年半前,云南丘北县农民王树红被疑强奸杀人,因此被羁押达299天。在真凶归案后,重获自由的他已经成为一个浑身是伤的残疾人。昨日下午,接受指定管辖的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当年办理此案的三名丘北县公安民警,理由是涉嫌刑讯逼供。据悉,由于案情影响重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派人前来关注审理。
年方三十:看起来像个小老头
王树红,现年30岁,丘北县锦屏镇马头山村民委员会磨依村村农民。3年前,他体格健壮,随便就能抗起一百多斤的东西。而现在,他是七级残疾,腰部呈130度弯曲,无法直立,走路必须拄拐杖,看上去就像一个憔悴的小老头。
事件回放:逼供变身“强奸犯”
2002年9月4日,王树红到丘北县城办事,突然被一名男子强拉进了丘北县公安局。此人自称是丘北县禁毒大队副教导员,名叫刘自春,而抓王树红的原因是他“杀了人”。王树红回忆说,在第三天的晚上,该局另外两名警察李光兴?穴时为丘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雪、卢梁甲等人也来审讯过他,为让他屈服,二人就对他采取了用木棍殴打、电击等手段进行逼供。几次三番后,他被人拉起手在早已准备好的“笔录”上按下了手印。
2002年9月7日上午9时许,戴着脚镣的王树红被带到丘北县安乐旅社指认作案现场,此时,他已经被打断了胸椎和腰椎。10月11日,在县一中门口召开了公开宣判大会,宣布王因“嫖娼杀人”被逮捕。
真凶归案:王已被羁押299天
另一起案子的告破,证明了王树红的无辜。2003年6月24日,该案作案人王标林交代了强奸杀害朱永琼的事实。2004年6月4日,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标林死刑。
真凶落网不久后的2003年7月1日,王树红被一部警车从看守所送回了家。此时,他已被无辜羁押达299天。
最新进展:仨民警逼供案公审
昨天下午,丘北县公安局三名民警涉嫌刑讯逼供致王树红七级伤残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在官渡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丘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光兴和民警卢梁甲否认自己对王树红进行了刑讯逼供。李光兴的同事杨旭(音)的证词说:“李光兴办案历来作风粗暴,他还有最厉害的一招,就是用老式手摇电话机绑在嫌疑人的两个大手拇指或者大脚拇指上电击。”
在昨日的庭审中,王树红向三位被告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王树红提出63502.1元的赔偿。法院择日公布此案判决结果。
综合《生活新报》、《云南信息报》
编后快评:刑讯逼供快该歇了
湖北京山县佘祥林杀妻错案一波未平,云南无辜青年王树红屈打成招案一波又起。案件曝光的背后,不难发现这些冤案的造成往往与刑讯逼供联系密切。部分急功近利的执法人员通过种种刑讯逼供手段难免酿成冤假错案,看来办案方式有待改进的状况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从今年开始,江苏省检察院明确要求:凡办理自侦案件,要对侦查活动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备案待查。据介绍,对自侦案件侦查活动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可以有效防止办案人员被诬告,防止办案人员刑讯逼供,做到防范监督在先,这倒不失为一个公正执法的好例子。(张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