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手套不合适,必须把他无罪释放。”1995年,这句辩护词让美国橄榄球明星辛普森逃脱了法律的惩罚。而说出此话的人———已经去世的著名黑人律师强尼·柯克伦是美国身价最高的律师之一。在国外,刑事辩护律师的地位和身价是不可挑战的。因为,他们维护的是人的生命权和自由权。
在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工作是最为艰难的,他们面对的,是公安、检察和法院等强大的国家机器。笔者的好朋友,上海著名刑事辩护律师翟建说,不要写我,因为报道我的胜诉,就可能得罪公安、检察和法院。我以后将无法办案。
有罪推定和刑讯逼供是造成聂树斌和佘祥林冤案的主要原因。笔者曾经在一个基层派出所看到,两个联防队员用犯罪嫌疑人怀中搜出的菜刀,使劲击打犯罪嫌疑人的脑袋,要他认罪;一个基层反贪局的干部曾经告诉笔者,为了获得一个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他们是如何组织人员,突击审讯一周,打开口供的;著名刑事辩护律师王荣告诉笔者,他为一个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辩护,最后事实证明当事人无罪,而检察机关为了避免自己的尴尬,法院给已经严重超期羁押三年多的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为了反映我国司法从有罪推定到疑罪从无的进步,著名律师曹海燕还写出了长篇小说《大律师》,形象而生动地再现了这段历史。
林东品律师说:聂树斌、佘祥林们是不幸的,但我们却是幸运的。就像一个孙志刚的死亡,换来了一部《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除。从这个意义上,我们确实应该感谢聂树斌和佘祥林。因为,国家《宪法》第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的法治在进步,这是13亿中国人民的幸运。
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