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彭信琼)“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居然在一个小偷和4名保安中上演:潜入某建筑工地盗窃材料的小偷,被4名保安员发现。可尾随其后的保安却不是把小偷抓起来,而是将其洗劫一空。
记者昨天上午获悉,西城法院以抢劫罪将岳玉东等4名保安员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各处罚金1000元。4人没有想到,他们的违法行为比小偷偷盗的行为更加严重。
去年7月13日凌晨3时,在和平门危改小区工地内,保安队长岳玉东和保安员王道民等4人巡查时,发现王某正在偷盗工地的建筑材料,4人遂将王某抓获并扣留。为了给王某一个“教训”,4名保安对王某大打出手。此外,4名保安还强行索取王某身上的现金451元以及波导手机一部。
在庭审中,保安队长岳玉东为自己辩护说,抢小偷不犯罪,他们所实施的行为主要由小偷王某的过错引起,而且他在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故不构成抢劫罪。但法院在审理后没有采纳他的辩解意见,认定4名保安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
不吐不快
谁说抢小偷不犯罪
抢小偷不犯罪?保安队长的思维很可笑,但有一定代表性。现实中,有时还会发生以恶制恶、以恶顶恶、用大恶为小恶开脱的事情,说到底,还是法律意识淡薄。每个恶行,不论大小,都是向法律挑战,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本案最大的启示。迟国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