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申东)装有手榴弹、导火索、雷管、子弹的木箱在离地面30厘米的地方埋了8年,部分手榴弹、子弹已被腐蚀,随时有爆炸的可能。4月9日,公安干警在贺兰县金贵镇金贵村四社陈万祥家的院内挖出了这箱“不定时炸弹”。
4月9日上午,金贵镇派出所的民警获得一条线索:金贵镇金贵村4社陈万祥家的院内好像埋藏着爆炸物品,但数量不详。获得线索后,考虑到爆炸物品的危险性和技术性,派出所民警立即向贺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进行汇报,并与自治区公安厅、银川市公安局取得联系。当日中午,自治区公安厅、银川市公安局和贺兰县公安局刑侦、治安技术人员赶到现场,通过搜爆犬、爆炸物品探测仪等专业设备确定爆炸物品的位置后,从陈家院内挖出一只存放弹药的绿色木箱,箱内有导火索4米,雷管163枚,手榴弹5枚,军用子弹240发,其中部分手榴弹、子弹等存在不同程度的腐蚀。对于挖掘出的爆炸物品,贺兰县公安局当即全部予以收缴,并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安全。
经了解,陈万祥原为民兵营长,1997年将一箱爆炸物品掩埋于自家院内一棵果树下,仅向自己的儿子陈建政提过。1997年陈万祥去世,此事便被渐渐淡忘。今年4月初,因院落太大,陈建政打算让其堂弟住进陈家院内,但考虑到地下爆炸物品的危险性,于是走进了金贵派出所。
目前,发现的爆炸物品已全部移交银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由于存放人陈万祥已死亡,此案已由贺兰县治安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