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与财富排行榜对应的中国财富阶层爱心清单———“2005中国大陆慈善家排行榜”即将隆重发布;与此榜同行的还有中国10大慈善人物的出炉。据主办方披露,此排行榜捐赠数据来源主要有6大途径:中国民政部门提供的个人捐赠数据;国家税务部门的个人捐赠免税数据;捐赠者自己提供的捐赠数据;各公益机构提供的接受捐赠数据;各种公开媒体报道的捐赠数据等。
在各种排行榜充斥泛滥的年代,我早已对那些五花八门的榜单失去了“胃口”。然而,即将出炉的“慈善榜”还是勾起我期待的欲望,因为这是第一次在民政部直接指导下,由中国各公益机构参与并由中国社工协会企业公民委员会和公益时报共同编制的“慈善榜”。
但再往深处看一下这则新闻,看到“捐赠数据”是“慈善榜”一个重要而且必要的考虑因素时,笔者心中的期待值不免降低些许。
第一,“慈善榜”不应该等同于“捐赠榜”。慈善,对企业而言是社会责任,对个人而言更多地体现为对社会的回报和感恩。我们能拿“捐赠数据”来衡量一家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一个人的感恩程度吗?对于一家财大气粗的大企业而言,捐赠100万可能只是九牛一毛;对于一家中小企业来说,捐出100万可能是其几个月的利润总额。这个时候,我们能够判定中小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就不如大企业、捐赠金额多的企业就上榜捐赠金额少的企业就无缘榜单吗?
第二,2004年《福布斯》推出的“中国境内外企慈善榜”,其中印尼金光集团(APP)排在第二位,可金光集团近日就爆出“在云南、海南大肆毁林”的丑闻。类似入榜企业(个人)事后“东窗事发”,在各类“慈善榜”中并不少见,不承担社会责任甚至是违背社会公德的企业(个人)进入了“慈善榜”,究竟让谁脸上无光?
第三,“慈善榜”的目的无非就是为了让慈善事业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激励更多的企业(个人)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但上榜企业(个人)无形之中享受了一次行政力量下的“免费广告”、得到大肆宣扬;当排行榜变成例行公事、“规定动作”时,谁敢保证其中不存在权力寻租的行为(目前我国行业协会鼓捣的各类排行榜就存在种种黑幕)……一旦如此,政府的公信力也将受到株连而降低。
弘扬慈善事业,唤起慈善之心,“慈善榜”有其存在的价值,但是仅仅只有一个“慈善榜”是不够的,还需要各个方面力量的联动。相关报道见今天今报财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