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12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湾嘉义“地方法院”11日下午对名列岛内“十大通缉要犯”的薛球、陈益华绑架台中市议会议长张宏年、嘉义市沈姓台商一家四人等掳人勒赎案宣判,依掳人勒赎罪将两人各判处两个无期徒刑,剥夺公权终身。
薛球、陈益华上月中旬因恐吓光碟案被嘉义“地方法院”各判刑两年四月及两年刑期,两人再因掳人勒赎罪被判处两个无期徒刑。
嘉义“地方法院”合议庭认为,被告薛球、陈益华两人绑架案,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恶性非轻,但绑架期间,被告仍按时提供被害人饮食,没有不人道行为,还没有与社会长久隔离的必要。
薛球、陈益华掳人勒赎案,嘉义“地检署”先前将两人各判处两个无期徒刑。两人在嘉义“地院”审理时,全部坦承犯行,薛球向被害人道歉,并请法官轻判,让他有自新机会;陈益华则要求判死刑。薛球、陈益华昨下午没有出庭聆判。
据悉, 薛球、陈益华2人早年混迹于新竹一带,先后在桃园、新竹、苗栗一带,犯下包括2001年元月新竹市“国军财务组强盗案”在内的重大金融机构强盗案计9件、窃盗案15件,以及2001年1月台中市副议长张宏年绑架案等,在逃亡期间还陆续犯案。
2004年7月,薛球、陈益华等利用易付卡电话在厦门市沿海一带,以电话恐吓台湾影视界名人杨光友、杨登魁、新竹市某银楼、北县板桥市某银楼,分别勒索1亿元、5000万元及300万元,遭刑事局与厦门公安部门盯上,7月6日大陆公安部门先在厦门逮捕陈益华、郭锡荣及四海帮大哥“德昀”等人,8天后,大陆公安部门循线追至广东珠海逮捕薛球,押回厦门,和陈益华等人一同关在厦门监所。
同年9月,薛球及陈益华经厦金航线从大陆马尾搭乘“海峡号”押抵马祖南竿福澳码头。在台湾警方人员严密戒护下,返回台北。(潇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