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伟)在7年时间里,北京男子王宝增在通州、朝阳等地拦路劫持了6名妇女进行杀害,并对其中4名妇女的尸体进行了奸淫。记者今天了解到,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变态色魔”王宝增提起了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已经受理了这起特大故意杀人、侮辱尸体、抢劫案。
41岁的被告人王宝增是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西马庄村农民。王宝增于1982年12月曾因流氓行为被劳动教养1年;1984年10月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989年7月因流氓行为被劳动教养3年。
起诉书指控,王宝增于1997年1月至2004年2月间,先后在通州区城关镇、永顺镇、八里桥,朝阳区管庄等地拦截6名妇女,并用纱巾、尼龙绳将这6名妇女勒死。6起案件中,王宝增对其中4名妇女的尸体进行了奸淫。除此之外,王宝增还于2003年7月3日,在通州区永顺镇牛作坊附近一公厕内,采用暴力手段抢得人民币250元及手镯1对。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认为,被告人王宝增目无国法,多次故意杀人且对尸体进行奸污;以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侮辱尸体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已向王宝增送达了起诉书副本,王宝增表示不聘请辩护人,法院已为他指定了辩护律师。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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