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弓继权一审被判 四川新闻网-四川法制报讯
据新华社成都昨(11)日电记者从成都市中级法院获悉,4月11日,该院对备受成都各界关注的成都市龙泉驿区原区委书记弓继权、原区长唐荣新、原副区长苏琼珍、原区长助理张立友等人共同私分国有资产及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弓继权有期徒刑15年,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唐荣新有期徒刑4年,其他相关涉案被告均被依法惩处。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龙泉驿区为贯彻成都市确定的“城市向东向南发展”的战略部署,先后成立“东移领导小组”和“东移公司”,负责东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开发建设。弓继权、唐荣新、苏琼珍、张立友作为“东移公司”的决策者,集体决定将该公司用于“五路一桥”龙泉段的专项贷款资金以发放“引资奖”的名义私分给个人,其中弓继权、唐荣新参与私分国有资产280余万元,个人各获款25万元;苏琼珍、张立友参与私分国有资产309万多元,个人各获款25万元。弓继权还参与共同贪污111万元,实际获款15万元;苏琼珍参与共同贪污111万元,实际获款20万元;张立友参与共同贪污118万元,实际获款47万元。
同时被判有罪的还有龙泉驿区房管局原局长何德才、区财政局原副局长李波等人。弓继权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准备上诉。(任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