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用两三元真钱,购买一包从一分到一百元的整套“仿真人民币”。连日来,这样的买卖受到南岸区天台岗小学一年级学生们的追捧。
原来,一年级数学课要求学生认识人民币,老师便把这种仿真钞票作为教学用具。但法律专家称,由于仿真钞票本身违法,老师此举不恰当。
在天台岗小学门口摊贩处,记者见到这种仿真钞票。每包“钞票”从一分钱到一百元,所有面值俱全。“钞票”长约4厘米,一面印着人民币图案,另一面空白。除了标有“儿童钞艺精品”字样及卡通图片外,“钞票”从颜色到票面纹路、编号、面值等标志一应俱全。
昨下午放学时间,校门刚刚打开,一年级学生一拥而上,将门口摊贩的“钞票”抢购一空。“前几天没有货,这种钱卖到5元钱一包”正对校门口的摊贩说。
一学生家长告诉记者,本周一,孩子称老师要求购买仿真钞票“要学习认钱”。“结果一会儿就不要了,拿来折纸块耍”,这位家长担心:用如此逼真的钞票玩耍,有可能让孩子养成“钱如纸”的不良习惯。
“家长的担心没有必要”。天台岗小学一年级吴姓数学老师称,数学教学安排中,专门有认识人民币一课。如果用真钱教学,有学生年龄太小,和分币难兑换等不便。所以建议学生购买仿真钞票,特用来作教具。
“这种教具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市内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卫红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范律师表示,制作、销售仿真钱币已属违法。学校老师采用违法教具教学,易造成儿童对国家货币不尊重,实属不当。
(记者 涂 静)网络编辑:翁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