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宁夏频道4月13日电(记者 肖敏) 近日,宁夏银川市贺兰山东麓发生一起重大毁林案件,1400余株树木被人为砍伐破坏。
4月10日,原宁夏地矿局一内退职工因与宁夏绿苑农业公司发生合同纠纷,雇用民工约30余人将宁夏碧洲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贺兰山农牧场造林基地1400余株三倍体毛白杨砍挖烧毁。
4月11日,自治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处接到报案后,立即与西夏区农林牧业局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初步勘查显示,毁坏林木是宁夏碧洲林业发展有限公司2001年种植的三倍体毛白杨,其中胸径在5-8厘米的有867株,胸径在5厘米以下的420株,烧毁林地面积约90亩,烧毁树木约180株。
据了解,宁夏碧洲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3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理了国有土地承包经营使用证,使用期30年,同年7月4日在原银川市郊区农林牧业局办理了林权证,使用期28年。
自治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处副处长马林介绍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应以盗伐罪定罪处罚。这起毁林案件事实清楚,被毁坏树木数量较大,属于重大毁林案件。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自治区林业局公安处已经向自治区公安厅提出案件督办请示,请求对此案从速查处。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