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王欢)孟老汉家的狮子狗白白,被摩托车撞死已经整整200天了,但由它所引发的官司却远远没有结束。
面对赔偿摩托车主8000多元的一审判决,孟老汉不解地问:“俺狗都被撞死了,咋还要俺赔钱?”
昨日,孟老汉提出了上诉,要为自己死去的白白讨要“公路权”。
摩托车遇到狮子狗 人摔狗亡
今年50岁的孟老汉,家住苏家屯区立新村。在他眼中,养了两年多的狮子狗白白可是个大宝贝。
“俺去哪儿,白白都跟着,看俺干活儿累了就舔俺,可亲呢!”孟老汉回忆着。
但这一切,都定格在了去年9月18日。当日上午,孟老汉从家到地头去干农活儿,身后跟着那胖嘟嘟的白白。随着急刹车和狗的惨叫后,一辆摩托车倒在了地上,车主同时摔倒在地,被撞的白白则一动不动……
原来,外村村民沈某驾驶摩托车路经孟老汉村前公路时,与白白相撞。事后,经双方协商,沈某赔偿了孟老汉40元,算是补偿白白。
但事情到此却并没有结束。今年年初,孟老汉接到法院传票,原来车主沈某将他告上了法庭,索要8000余元医药费。
“狗官司”庭上出现“神秘物证”
一个月后,苏家屯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狗官司”。
法庭上,车主沈某称:当时摩托车与狗相撞后,摔倒在地的自己出现了咳血、右胸疼痛等症状,经诊断为右侧血气胸、肋骨骨折,住院治疗共花费6700余元。
而孟老汉表示:沈某当时并没有出现任何病症,“俺怀疑当时他超速,属于违章驾驶,要不咋痛快赔俺40元狗钱呢?”
对此,沈某出示了一份“神秘物证”———签有孟老汉名字的证明材料。上面写有:摩托车与狮子狗相撞后,沈某出现咳血等症状并先后五次到区中心医院就诊等内容,落款有孟老汉签名。
面对这份证据,孟老汉解释说,事发两个月后,沈某来找他,说摩托车有保险,赔狗的40元钱保险公司能赔偿,但需要他签字证明一下。
“俺不识字儿,就会写自己名儿。他让俺帮个忙,俺就在纸上写了自己的名儿。”孟老汉随后拿出了村委会出具的“孟老汉没有读书,无文化”的证明。
一审败诉 主人为亡狗索“公路权”
法院认为,孟老汉的狮子狗没有办理饲养手续,造成车狗相撞是他疏于对狗的管理等。
此外,有孟老汉签字的材料足以证明,沈某的病症是与其狗相撞造成的。
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孟老汉赔偿沈某医药费等总计8400余元。
对此判决,孟老汉在咨询了律师后表示:狗有公路权,至少被允许在村级公路上行走。而且狗与机动车相撞应该属于交通肇事,这符合新交通法里的规定,故应由交通部门处理此事。而沈某是否超速、无照驾驶就成了此次交通肇事的关键。
“俺要上诉,为白白讨要公路权,讨要说法!”孟老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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