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王新富今年48岁,已经在司法警察这个岗位上干了15个春秋,先后20多次被市、县两级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01年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02年9月被省法院推荐参评“全国法院优秀司法警察”,荣立二等功1次;2003年9月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十佳政法干警”。
“他是一个把危险留给自己、把安全让给别人的人。”和他共事过的干警们这样评价王新富。一次,法庭需要拘留的被执行人是当地一个“操社会”的角色,身负3件被执行案件。接到出警命令时,王新富已下班,院领导也只是让王新富安排人员协助。当时天色已晚,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情况,王新富亲自带了两个年轻队员前往。在追捕的过程中,王新富跳下10米左右的崖坎,抓获了那个被执行人。但他的头部在这次行动中被划开一条大口子,缝合了8针,并伴有轻微脑震荡,在床上躺了一周才能下地。在各种各样的执行案件中,王新富曾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妻子和女儿经常心疼得哭,责怪他不懂保护自己,他却只是憨厚一笑,下次却还是那样奋不顾身。
从警15年来,王新富除那次因公受伤住院休息一周外,没有休过一次病假、事假。因工作流血负伤后应得的休假和补助,他从来没有主动要求过,就连事关切身利益的职称问题,也没有向领导要求过一次。经历过中越边境战火、工龄28年、又身为法警大队大队长的他,至今行政级别还是最起码的科员级。尽管与他同时转业到法院的同志,有的职称已远远高出他一大截,尽管他也希望自己能升至三督,但是在工作面前,再大的个人得失似乎都轻如鸿毛。
法警大队的队员们提起队长王新富,没有一个不表示佩服和尊敬的。老队员孙渝是性情中人,但在王队长的手下,他却工作得很起劲。“不得不服,什么事他都抢先做,我们不做于心不忍。”孙渝说。警队正式挂牌不久,又增添了昼夜值班的任务,孙渝觉得警队本来就够辛苦的了,还要昼夜值班,心里窝火。然而当王新富第一个把铺盖卷搬到院里后,他还有什么话可说呢?“年终中层干部应该多得的那一部分奖金,他还硬要平分给大家。这样的队长,不服行吗?”说这话时,孙渝满怀感佩。正是凭着工作上身先士卒、利益上大公无私的人格魅力,王新富带领的警队,成为全省司法警察工作先进单位。
大小事情绝不马虎,工作苦累从不抱怨,流血流汗不求回报,这就是王新富对待本职工作的原则。尽管法警工作平凡而又琐碎:值庭、押解、送达、协助执行,点滴微末,毫不起眼。但王新富认为,这些都是“司法为民”这个大主题的组成部分。
金子埋在沙堆里,即使沉默无声,也会发出动人的光芒。王新富虽然只是一名司法警察,但是他身上闪耀着的人格光辉,充分体现出了一个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怀。
本报记者张洲旭实习生曾征